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常识,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首府“创城”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建设“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打造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团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创建文明城市微公益广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建文明城 青年在行动
二、征集内容
1、突出反映创建文明城市对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有重大意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对提高呼和浩特市综合实力,对提高全市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支持率。
2、展示我们身边出现的文明。以近年来在我市出现的各类文明、道德典型为原型,正面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寻找我们身边需要的文明,大力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教育引导社会公民自觉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倡导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志愿服务理念,引领社会新风,共创文明城市。
3、展示我们美丽的家乡呼和浩特。能充分反映呼和浩特的城市魅力(包括风光美景、历史文化、名胜古迹等);能充分反映近年来呼和浩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成就;能充分反映呼和浩特的发展给百姓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三、征集时间及报送方式
征集时间: 2013年6月1日—8月31日
所有作品均以电子文件发送到呼市团委宣传部邮箱(邮箱地址:hstwxcb@126.com;QQ邮箱:2679855208@qq.com)。
联系电话:518359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24楼2409室
四、作品类型及形式
1、平面广告。包括文字作品、短信、图画、漫画等形式,图画尺寸不限。
2、视听广告。包括广播、影视作品、动漫作品。要求图像清晰、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富于教育性和感染力。时长控制在2—3钟以内。
3、网络媒体。由作者提供PPT格式的创意文案(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10份),视听广告刻制成DVD碟片,光盘上请注明报送单位(作者)、作品名称。
所有征集作品版权、使用权归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所有。各参赛作者要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所有作品作者自留底片(版),均不退稿。作品一经选用,团市委将立即回复作者,并发送作品入选通知书。
五、展播方式
征集到的作品,经团市委初选后,按时间顺序,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相关媒体和呼和浩特市团属媒体上,进行集中展播。
六、评奖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评选出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1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征集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加强活动的宣传,精心组织有相关特长的作者,踊跃参加征集活动,创作提交高质量的作品,也可组织作者集体投稿。
2、所有作者,必须认真遵守活动要求,按时限、按要求、按规格及时报送作品。
3、文案创意主题鲜明,以正面宣传为主;形式新颖,手法多样,寓意深刻,富有人文内涵和道德文化内涵;艺术表现力强,语言生动形象,鲜活通俗,简洁明了;制作精美规范,感观效果好,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提交作品必须为提交人原创,作者应确认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作者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且保留取消其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项的权利。要求原创作品在2013年8月30日以前未公开发表或被拍摄制作。
附件:创建文明城市微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
http://www.hhhtgqt.com/uploadfile/2013/0607/20130607032224223.doc
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2013年5月27日
http://www.hhhtgqt.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id=3108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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