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普法标识有奖征集评选活动公告》发布后,得到了全国各地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截止发稿时间,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征作品31幅。经同安区依法治区办组织严宗珍、李伟新、刘伟艺等六位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了一等奖作品1幅,二等奖作品2幅,三等奖作品3幅,一等奖作品将作为同安普法标识使用。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
1、一等奖作品:
作者:张清福 福建省厦门市
创意说明:
主体标识以同安区银湖桥简约图形为主视觉,其形似天平,象征着法律的公正,同时又有同安字母简称“TA”的含义。 蓝色外圈示以法治的庄严,中心红、黄颜色图案象征着红红火火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二等奖作品:
(1)作者:陈一雄 福建厦门市
(2)作者:章云途 浙江省乐清市
3、三等奖作品:
(1)作者:袁立平 江苏省南通市
(2)作者:孔令培 江苏省徐州市
(3)作者:林秀杭 福建省福鼎市
获奖作品的奖金将由同安区依法治区办与获奖者联系发放。谢谢广大参与者的支持与配合!
厦门市同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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