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此文的目的,是为评论一下当前国内的各类标识应征作品(入围或入选),也希望大家能参与为纠正中国的设计界的某些不正之风贡献绵薄之力。标识的设计过程中,参考、借鉴应该属于正常的设计行为,但过分的“借鉴”,会导致标识雷同,甚至有抄袭之嫌,现将本人在近十年的设计工作中,积累下来的(非本人设计)各类入选(围)作品进行归类对比,主要有以下五大类:
一、飞鸟绕日类
二、飞鸟出头类
三、 凤回头类
四、 龙回头类
五、 人跳跃类
先解释一下为什么总结以上“五大类”:在现在的标识设计征集界,无外乎是政府或是企业为主办单位,而涉及到的征集类型更是多方面:如城市形象、城市旅游形象、博览会、活动、节日、电视台、医院、企业、产品、校徽、网站、建筑物、讲座、论坛、会议等等,举不胜举。但所有的这些征集,都存在若干个“共性”,正是因为“共性”的存在,才使众多作品中“有机会”出现的诸如“雷同”、“抄袭”、“巧合”的现象。一次相似,可以是碰巧;两次相似,可以是雷同……相似的次数过多了,除了说明某部分设计师“为占领市场而刻意快速生产,懒得动脑而照搬过纸”之外,似乎不能再证明什么了。
下面谈谈几种“共性”:
共性之一:中国的特色的作品
主办单位的由衷希望,是能征集到符合设计要求的作品(如果还能够注册则好上加好!),于是,会把相关的征集要求写进公告中,很详尽,很细致。几乎每一个项目的征集都要求体现与项目有关的诸如文化、特征等,要求意中的作品有所取形,再然后意境高于取形。如果说设计师不能深入了解征集要求的内核精神,那只是个人经验浅缺而已,但问题在于,设计师喜欢刻意 “误读”征集要求,然后喜欢插进自己熟悉的设计手法,于是乎,毛笔笔触、飞龙走凤、大江巨河等代表“中华民族”精神的表现形式满天飞!
共性之二:都是龙的传人
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中华大地处处龙脉,发展了几千年龙文化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在中华大地上已是无处不在,这点事不可否认的。回到标识设计上来,很多征集要求“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体现勇立潮头的含义、体现可延性长久性”等等,如此,龙就成了非常好的代言物!不是么?龙回头、龙腾空、龙转身、龙激浪、龙越云……龙的形态万千模样,但为什么其表现手法就是如此的单一?
共性之三:都是凤的子孙
凤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中代表吉祥、尊贵的象征物,与龙文化一样也是延续了几千年,同样也是深入人心。征集公告中有表达“吉祥”的要求,有体现“尊贵”的要求,“凤”都会“回头”。老是回头,不怕扭到脖子么?
共性之四:中国在发展,时代在飞翔
中国在发展,时代在飞翔,所以,中国人画的鸟到处在飞,为出头嘛!人为出头很合理,鸟为出头也合理,但人经常为鸟出头就不合理,不合理到了雷同、抄袭的程度,不是么?为展翅、为高飞、为无限视界,当然飞得越高就越好,飞的鸟多了,飞的姿态也就慢慢一致了,谁飞的不一致就被甩到后面去,直至掉队、掉地、摔个半死不活……
共性之五:任何事物都是以人为本
自然界创造万物,而人则改造万物,无数的事情,以人为本固然没错,但集中到标识设计这个点上,“跳跃的人形”似乎赋予人无穷的活力,如此“以人为本”几乎涵括所有,毕竟不管是城市、旅游、活动、论坛、纪念、网站、建筑、奖项等等,哪一个不是和“人”有关?于是乎,只要“人是跳跃的”,那就是好标识——但想过没有?跳来跳去不是披头散发的人就是凸胸向前的人,与水有关的,加上几点水,与山有关的,加上几笔山,然后就投稿了,有意思么?还能创新么?
然而,真正的受害者是主办单位,面对诸多的应征作品,孰是孰非,真是难以定夺,毕竟如果不是作为专业的设计单位,纵使委托权威人员来评审,也难免不清楚哪个是原创,哪是“被原创”……
好吧,评论完“五大类”和“五共性”之后,来看看“大类”后的“共性”严重到什么程度吧。
一、飞鸟绕日类
以上是日照市市长质量奖备选标识
二、飞鸟出头类
三、凤回头类
四、“龙回头”类
五、人跳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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