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环保部会同国土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等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完成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全国74个城市只有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舟山位列第二。
普陀位于舟山群岛的东南部,清新的空气在普陀上空飘荡,PM2.5值常年极低。 “普陀好空气,与我一起深呼吸”。为进一步宣传普陀的好空气,促进普陀旅游的发展,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普陀好空气口号,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普陀好空气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
三、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从游客体验角度出发,全面准确反映普陀好空气,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启发性。
2.文字凝炼:普陀好空气口号最多不超过16个字,具有感染力,特色鲜明,文字精炼,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
四、提交方式
1、邮箱投稿:ty6952@qq.com
邮件中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标注“普陀好空气口号征集”字样。咨询热线:0580-3022022。
2、官方微博:@舟山普陀旅游
投稿人私信或@舟山普陀旅游官方微博均可参与。
3、官方微信:舟山普陀旅游,微信号:ptly360
投稿人关注舟山普陀旅游官方微信,回复“普陀好空气”,即可参与本次口号征集活动。
4、邮寄方式: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305室,舟山市普陀区旅游局市场开发科,邮编:316100。
投稿人需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并在信封中注明“普陀好空气口号征集”字样。咨询热线:0580-3022022。
五、评选及奖励
作品征集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
评选结果将在普陀旅游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以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特别说明
1.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获奖者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投稿应征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舟山市普陀区旅游局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舟山市普陀区旅游局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七、作品评审
时间:2014年7月15日-20日。
http://www.putuo-tour.gov.cn/html/zw/lydt/ggtz/6674.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上一篇: 四川省营山征集城市宣传标语
下一篇: 筠连县农业局关于征集茶叶广告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