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7年恢复普通高考至今已有35年,内蒙古招生考试特别是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录取模式已走在全国的前列。为了更好地体现内蒙古招生考试的文化特点和地域特点,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决定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举办有奖征集徽标的活动。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设计内容: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附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是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准厅级事业单位,1998年组建成立,承担着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研究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有关社会考试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中心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考务一处、考务二处、考务三处、考务四处、考务监察处分别负责普通高校(含研究生、成考)招生、中专招生和社会考试、考试命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等相关工作;考试中心下设一个处室信息中心,负责各类教育考试计算机数据处理和信息的收集、开发、交流工作。
近年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自治区招委会的教育厅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深化改革,全面加强管理,不断优化考试环境,大力提高服务水平,各项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高考“阳光工程”全面推进,向考生和社会公开、公示、查询的项目达到60余项;普通高校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模式得到普遍称赞,其公开透明、精确定位、信息对称、全程阳光的做法备受好评。现代化手段广泛应用,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查询信息、咨询业务、缴纳费用等工作均可在互联网上完成;利用短信平台,实现了与考生之间点对点的服务,极大地方便了考生,提高了工作效率。未来,我们在十八大精神的鼓舞下,将继续秉承“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宗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招生考试!
二、设计要求:
1、要充分体现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职能,民族地域文化特色;
2、logo要易于识别、简洁大方,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3、作品适合平面标识的多种用途。
三、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万元;
2、设二等奖两名,奖金各5千元。
四、版权说明
1、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2、应征参评作品一律不退。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所有。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有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五、投稿方式:
1、设计稿件要求:A4幅面,投稿以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加《设计创意说明》,《设计创意说明》采用word文件格式,并附带标注投稿人姓名、电话、邮箱、地址信息。
2、投稿作品以电子稿递交。电子稿件发送至76043263.qq.com.投递时必须将设计稿件和创意说明压缩打包,文件名标注: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
3、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1月21日
http://xcb.imnu.edu.cn/n602c34.jsp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