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香格里拉县委、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香格里拉撤县设市工作领导小组、香格里拉县委宣传部。
活动细则:
1、面向全国征集香格里拉县自更名至撤县设市期间在香格里拉县境内创作的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
2、内容必须是客观真实反映香格里拉县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民间民俗文化、百姓生活变化、经济建设成就、社会发展进步、民族团结和睦、文化繁荣多彩、生态建设成就、城乡建设变化等作品。
3、作品不限题材、体裁,但必须客观真实,拒绝利用各类软件对内容进行删减、添加的作品,可对色彩饱和度、色阶、锐度进行适当调整。
4、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电子文档JPEG格式,图片长边不超过2000像素或文件大小不超过3MB,每幅(组)作品请与用WORD文件注明的作品标题、创作地点(人文纪实类作品应附简要说明文字)、拍摄时间、作者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一个文件包形式投送,每人最多投送10幅(组),不接收光盘寄送作品。请将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投送至1504717082@qq.com邮箱。
5、作者确保对其选送作品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6、评选方式:征集作品活动结束后,将由主办方组成评委会组织评选,评选过程将请香格里拉县公证处全程参与监督并进行公证,入选作品将在香格里拉撤县设市庆典活动期间进行公布。
7、本次征集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出版物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入选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9、入选作品数量及奖金:本次征集摄影作品活动将评选出共10幅(组)作品,每幅(组)奖励1万元,所获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入选作品均颁发入选证书。
10、凡参加本次征集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11、本活动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
12、截稿时间:自2015年6月10日。
13、 联系人:余江 电话:0887-8227169
香格里拉县委宣传部
2015年4月1日
http://www.xgll.com.cn/xwzx/xxgg/2015-04/01/content_169801.htm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