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名称及标识(logo)设计要求:
1.名称要简洁易懂、规范形象、便于传播;品位高雅、创意新颖独特,富有文化内涵。
2.logo设计要充分展现项目的历史人文特征,突出“凤凰、广府民居、文物保护、古村旅游”主题元素;构图简洁、大气、时尚,色彩明快,富于感染力、想象力和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便于在相关印刷品、纪念品上标记或在宣传活动场合使用。
(二)古村入口标志物设计要求:
1.主题明确、简洁大方、美观协调;
2.应用性强,易于传播和宣传推介;
3.对项目文化元素进行提炼和抽象,兼具艺术性和时代感。
二、征集时间
(一)名称及标识(logo)
截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5时(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标志物设计方案
截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5时(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个人、集体联名或机构均可参加。应征者可同时参加两项征集活动,也可单独参加其中一项。
四、投稿方式
(一)邮寄征集: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凤凰古村落文化旅游集聚区名称、标识(logo)征集”或“凤凰古村入口标志物设计征集”字样。投稿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509室(文产办),邮政编码:518103。联系人:林诗琪;联系电话:0755-27393903(座机)、13794461635(手机)。
(二)电子邮箱征集:以word形式,名称及标识(logo)投稿标题为“凤凰古村落文化旅游集聚区名称、标识(logo)征集”。标志物设计投稿标题为“凤凰古村入口标志物设计征集”。电子邮箱:156661148@qq.com
电脑制作与手绘均可。稿件尺寸为A4纸规格,电子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存储文件不小于100KB。应征作品均需附创意说明(征名需注明含义及寓意,标志物设计要有设计效果图),字数在300字以内。允许应征者设计多个方案。应征作品要注明作者介绍和详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参考附件2、3格式)。
五、评选方法
(一)主办方将聘请文化界、新闻界、旅游界知名人士及有关领导组成评委会,负责应征作品的评定工作;
(二)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认真筛选,如入围作品内容相同,按投稿时间的先后取前者参评;
(三)评选结果统一在福永街道办官方网站(网址:http://fyjdb.baoan.gov.cn )和媒体上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设“最佳名称及标识(logo)奖”、“最佳标志物设计奖”各1名,奖金50000元/人(注:含税金,下同);“优秀作品奖”名称及标识(logo)、标志物设计各2名,奖金15000元/人;入围奖各10名,奖金1500元/人;
(二)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均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一)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和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获奖作品奖金兑现后,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获奖作品的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且不限于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永久所有,双方不再签订权属移转合同。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凡参与活动者均被视为认同本声明内容。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凤凰古村落文化旅游集聚区简介
2.凤凰古村落文化旅游集聚区名称、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
深圳凤凰创作研究基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凤凰古村保护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http://www.baoan.gov.cn/xxgk/xwzx/tzgg/201504/t20150417_634893.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