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1.凡国际、国内支持和关注“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应征作品设计的单位、机构和个人(除本公告特别限禁人群)均可按照本公告要求与相关约定参加征集活动。
2.凡自愿参加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单位和机构,均需填写【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公告规定时限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承办单位评选工作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不具备应征者资格。
二、设计理念
在体现陕西文化特点的前提下,广采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关联国家文化元素,浓缩体现中华文化“和平、和谐、合作”之价值理念。
三、截稿时间
征集活动于公元201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24时截止。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征集作品者应提交【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吉祥物设计稿】(以下简称【设计稿】)、【报名表】、【承诺书】三份文件。缺一者,均不符合应征条件。
2.【设计稿】力求:
A:既突现古丝绸之路文化艺术特点,又与当代国际文化艺术相结合。
B:通俗直观的美感与文化艺术的实际应用相结合。
C: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民众以及其它国家文化艺术爱好者与国内民众乐于接受且喜爱的作品。
3.【设计稿】绘制形象要求:
A:应征设计稿含:标准3D图形、标准平面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
B:设计稿文字说明要简洁易懂;对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阐述要清晰。
4.提交设计方案同时,应提交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B),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标参数。
5.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相关信息。所有信息仅限填写【报名表】上。
6.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投稿和也未以任何形式公布或为公众所知。
7.【报名表】、【承诺书】均需有创作者亲笔签名;单位、机构为创作者时,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两人以上合作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五、投稿办法
1.应征作品以:A:电子邮件;B:当面交付。
2.地址:西安市文艺北路甲字一号唐人大厦10层
邮箱:silkroad_culture@163.com
电话:029-87850466转503
029-87869588转503
手机:15877395141
邮编:710045
3.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则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且完全接受和遵守本次征集规则和约定。
六、相关约定
1.作品处理。本次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备查。
2.知识产权。有关知识产权归属,应根据【承诺书】中相关约定确认。
七、作品评选
1.承办方邀请相关学者、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2.承办方在组织评选过程中:严格保秘,匿名编号,遵循公正,专家评选。
3.评选结果于2015年8月上旬,国际艺术节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宣布。
4.承办方拥有决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吉祥物设计的最终权利。
八、奖励条例
1.专家打分初评作品十名。
2.专家再次打分评选吉祥物设计作品二名。
3.专家合议表决方式选认出最终选中设计作品为优秀方案。
4.吉祥物设计作品最终选用奖励人民币20000元;入围作品、优良作品均获荣誉证书。
5.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本人应依法纳税。
九、两点声明
1.拒绝邮寄方式送达。因邮寄损伤、丢失、延误、失窃、误寄,邮资不足等其它非承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邮寄作品均不退还。
2.承办方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7日
征集公告
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是由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文化厅承办,甘、青、宁、新、闽、桂等省(区)文化厅(局)协办的综合性高水平国际艺术节,艺术节永久落户陕西,每年举办一届。按照“和平、和谐、合作”的原则,旨在弘扬和传承古丝绸之路悠久灿烂的国际文化艺术,并通过这一平台不断创新和发展当代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艺术的新成果、新成就和新经验,在广泛深入地交流与合作基础上,达到艺术相通、文化相通、精神相通和民心相通。
http://epaper.xiancn.com/xawb/html/2015-07/07/content_375033.htm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