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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鹿邑县城市形象征集宣传语、县标、县歌、县树和县花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8-01  截止时间: 2015-10-31 

  为加快我县文明城市建设步伐,反映老子故里个性特色,塑造鹿邑形象,提高鹿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鹿邑县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传语、县标、县歌、县树和县花。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城市精神

 

  城市精神是城市的灵魂,是展示城市形象、体现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居民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

 

  1.城市精神表述语的内涵要丰富深刻,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体现老子故里的历史文化内涵,人民群众的生活信念、人生境界,反映全县人民认同的理想追求、精神特质和价值观念。

 

  2.城市精神表述语的语言要精练,通俗易懂,简明易记,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具有较强的传播力,使之成为市民引以为荣、铭刻在心的精神感召。

 

  3.城市精神表述语的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可二字一组、三字一组或四字一组。

 

  4.拟定的城市精神要附有3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

 

  (二)城市形象宣传语

 

  1.准确把握老子故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彰显独特的城市形象,展示城市的魅力光彩,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

 

  2.主题明确、含义深远,语言要精炼、富有美感、朗朗上口,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字数控制在20字左右。

 

  3.拟定的城市形象宣传语要附有3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

 

  (三)县标

 

  1.作品主题

 

  (1)体现新时期鹿邑精神,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体现鹿邑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内涵。

 

  (3)寓意深刻、表现力强,体现艺术与文化完美地结合。

 

  2.设计要求

 

  (1)造型美观大方,线条、色块简单明了,元素不宜过多。

 

  (2)图形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在不同的媒介上使用。

 

  (3)表达既可写实、也可抽象,要具有时代感、立体感,设计简洁明快,易于复制。

 

  (四)县歌

 

  1.歌词要求

 

  (1)紧扣主题,贴近县情,反映鹿邑的历史文化,宣传鹿邑的人文特色,表现鹿邑的发展成就,展示鹿邑人民的精神面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

 

  (2)立意深刻,词句生动优美,短小精悍,深入浅出,合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3)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鹿邑县歌”。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抒发热爱鹿邑的情怀,展示和谐鹿邑的魅力,凝聚建设鹿邑的力量。

 

  2.作曲要求

 

  (1)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特色浓郁,风格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

 

  (2)简约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4分钟。

 

  (3)作曲形式不限,民族、美声、通俗均可。演唱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五)县树、县花

 

  1.物种有代表性,有地方特色,有象征意义。

 

  2.适应鹿邑县自然条件,外型美观,抗逆性强,病虫害少,能适宜本地种植和生长。生态效益、景观效果好,有利于普及与推广。

 

  3.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观赏价值,形态、姿态、颜色等特性,能反映鹿邑的自然风貌和居民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能够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能代表鹿邑的城市形象。

 

  4.为了激发广大居民参与评选活动的兴趣和热情,县树、县花的候选种类由居民根据喜爱推荐产生。

 

  二、征集方式、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城市精神

 

  1.征集方式

 

  应征作者要认真填写《鹿邑县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传语、县标、县歌、县树和县花应征作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可在老子故里网、鹿邑县人民政府网、鹿邑文明网下载。投稿方式:(1)网上下载表格,打印填写后邮寄到:河南省鹿邑县文明办,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小组收;(2)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发送到邮箱:hnlyxwmb@126.com;(3)到鹿邑县文明办现场填写表格。联系人:唐运华。联系电话:13460019932,7181219。

 

  2.评选办法

 

  (1) 初评:由征集小组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20件作品进入复评。

 

  (2)复评:从进入复评的作品中评选出10件入围作品,通过网上投票、微信投票、现场投票、填写报纸答题卡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 终评:综合专家评选结果、社会各界意见,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最终确定入选作品一件。

 

  3.奖励办法

 

  入选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9名,奖金各3000元。

 

  (二)城市形象宣传语

 

  征集方式、评选办法、奖励办法同城市精神。

    

  (三)县标

 

  1.征集方式

 

  应征作品要有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写明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所设计的县标图案需提供A4规格纸质彩色打印文本和色差说明,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提供JPG格式设计方案电子文件,该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5M。作为《信息表》的附件一起投寄。

 

  应征作者要认真填写《信息表》,《信息表》可在老子故里网、鹿邑县人民政府网、鹿邑文明网下载。投稿方式: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连同作品附件发送到邮箱:lyxghj@163.com。联系人:郭鹏飞。联系电话:15225702666,7185000。

 

  2.评选办法

 

  (1) 初评:由征集小组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12件参选作品进入复评。

 

  (2)复评:从进入复评的作品中评选出6件入围作品,通过网上投票、微信投票、现场投票、填写报纸答题卡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 终评:综合专家评选结果、社会各界意见,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最终确定入选作品一件。

 

  3.奖励办法

 

  入选奖1名,奖金40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5000元。

 

  (四)县歌

 

  1.歌词征集方式

 

  应征作者要认真填写《信息表》,《信息表》可在老子故里网、鹿邑县人民政府网、鹿邑文明网下载。县歌每位作者限投歌词3首。投稿方式:(1)网上下载表格,打印填写后邮寄到:河南省鹿邑县文化局,县歌征集小组收;(2)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发送到邮箱:951220413@qq.com;(3)到鹿邑县规划局现场填写表格。联系人:李新峰。 联系电话:13148289168 。 

 

  2.歌谱征集方式

 

  应征作者要认真填写《信息表》。谱曲作者须交词谱并提供音乐小样。作为《信息表》的附件一起投寄。投稿方式:(1)网上下载表格,打印填写后连同作品附件邮寄到:河南省鹿邑县文化局,县歌征集小组收;(2)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连同作品附件发送到邮箱:951220413@qq.com;(3)到鹿邑县文化局现场填写表格,并送交作品附件。联系人:李新峰。 联系电话:13148289168 。 

 

  3.评选办法

 

  (1)评出5首入围歌词,并以适当的形式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然后评选出1首入选歌词。

 

  (2)针对选用的歌词征集曲谱。将入选歌词在《新鹿邑》报、老子故里网、鹿邑县人民政府网、鹿邑文明网等媒体上公布,征求曲谱。然后评出3首入围歌曲。入围歌曲通过县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形式播放。根据征求意见和传唱后反响,最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确定1首为鹿邑县歌。

 

  4.奖励办法

 

  入选词作奖1名,奖金30000元。入围词作奖4名,奖金各5000元。

 

  入选曲作奖1名,奖金40000元。入围曲作奖2名,奖金各6000元。  

 

  (五)县树、县花

 

  1.征集方式

 

  县树、县花的推荐,每人限投3个品种。投稿方式:(1)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邮寄到:河南省鹿邑县城管局绿化队,县树、县花征集小组收;(2)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发送到邮箱:lyxsxhzj@163.com。联系人:赵海林。联系电话:13839421913,7203156 。

 

  2.评选办法

 

  由征集小组对推荐的品种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形成评选初步意见。然后同上进行复评。综合专家评选结果、社会各界意见,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最终确定县树、县花。

 

  三、征集须知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所有投稿均为原件。

 

  3.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著作权。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制作费等。

 

  4.来稿(含录音制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奖金均为税前款,税金由获奖者自行缴付。获奖者均获得由鹿邑县委、县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7月24日至31日)。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征集方案,广泛宣传。

 

  (二)征集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征集活动。

 

  (三)评审阶段(11月1日至12月7日)

 

  1.初评阶段(11月1日至10日)

 

  由各征集小组组织初评,并向征集委员会办公室呈报评选结果。

 

  2.复评阶段(11月11日至30日)

 

  (1)专家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各小组初评结果进行评审。

 

  (2)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在媒体公布评选结果。评选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组织社会各届人士,对入选作品进行评审。同时印制《征求意见表》,下发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由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工讨论,收集评议意见。县政协组织召开专题协商会,征求社会各界别意见。

 

  3.终评阶段(12月1日至15日)

 

  评审委员会在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评选结果提出终评建议,然后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由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

 

  4.公布评选结果阶段

 

  在媒体上适时公布最终评选结果,表彰获奖作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鹿邑县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传语、县标、县歌、县树和县花征集委员会,负责对“六项征集”活动的组织、宣传、评审、颁奖等事宜。各征集小组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格程序,严把质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评选出特色鲜明、健康向上、群众认可、符合主旋律的优秀作品。

 

  2.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挥优势,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要把宣传贯穿于整个公开征集评选活动的全过程,持续关注,跟踪报道。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鹿邑,向全国展示老子故里新形象。

 

  3.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主抓副职负责这项工作,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勇于创新,务求实效,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征集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应征作品信息表.docx                        

    

                    鹿邑县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传语、

                    县标、县歌、县树和县花征集委员会

                                        2015年7月23日

http://www.luyi.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3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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