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毕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策划出“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9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准受理了“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商标的注册申请,在我省属于首家市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同时对113家申报“乌蒙山宝·毕节珍好”优质农特产品的企业(产品)评选出79家企业(产品)获得“乌蒙山宝·毕节珍好”优质农特产品称号,包括粮油、茶叶、辣椒、蔬菜、经果、畜牧、中药材七大类农产品。
2015年,将是“乌蒙山宝·毕节珍好”优质农特产品发展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地树立和推广“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引领着藏在深闺的毕节山地特色农产品,展现“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公共品牌良好形象,营造浓厚热烈的品牌氛围,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征集“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公共品牌宣传广告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公共品牌宣传广告语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征集
三、征集时间:2015年3月6日至4月20日。
四、作品要求
(一)立意高远,能高度概况和凝炼“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公共品牌成立背景,充分展示品牌成果;
(二)主题鲜明,意蕴丰富,能凸显“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公共品牌的特色,体现农产品绿色、有机、无公害、原生态,充分展现有毕节特色的地方农产品;
(三)文字精炼,表达流畅,富有感召力,每条宣传口号汉语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字;
(四)广告语应带有“乌蒙山宝”或“毕节珍好”等相关字眼。
五、评审办法
(一)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权威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稿件进行初审,确定入围稿件若干条;
(二)在初审的基础上,确定进入公示稿件10条,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开展社会投票,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复审,确定“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公共品牌宣传广告语,并向社会公布。
(三)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如稿件出现雷同,以登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并按稿件时间先后及创意说明为依据进行确认。
六、奖项设置
广告语采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6名,奖金各500元,鼓励奖若干名各200元。
七、成果应用
对经评选最终确定采用的广告语,将由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同相关部门,对广告语进行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宣传画册等全方位的制作宣传,并全面导入旅游市场促销、活动策划、宣传品制作等。
八、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请填写《“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公共品牌公共品牌宣传广告语征集表》(见附表),作品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同时提交电子版。投稿作品以挂号方式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均可。
联系人:王成栋
电话:0857-8234784、18748561766传真:0857-8234784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威宁路7号709室
(二)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有抄袭,责任自负。活动领导小组对采用、入围、入选作品有权进行修改。采用、入围、入选作品著作权属于毕节市农业委员会。
(三)作者需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一律不退还。
(四)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毕节市农业委员会所有,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宣传活动。
(五)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活动要求。
(六)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毕节市农业产业办公室,咨询电话:0857-8234784
(七)本启事由毕节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毕节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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