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正在争创“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进一步提炼攀枝花质量精神,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创建氛围,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办公室于2015年5月28日开始面向全社会开展“攀枝花城市质量精神”宣传表述语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5月28日—2015年6月28日
二、征集要求
(一)内容既要体现攀枝花包容性和攀枝花精神,又要充分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既要结合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又要体现出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中质量的追求,并反映出攀枝花质量元素的鲜明特色。
(二)语言要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字数严格控制在12字以内,对所提出的攀枝花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2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攀枝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四)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稿件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三、评审方式
攀枝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为10000元;设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设三等奖三名,奖金500元。获奖信息将于7月中旬在攀枝花质监局官方网站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五、相关要求
(一)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二)投稿数量不限,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攀枝花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纸质来稿作品尽可能采用A4纸打印。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三)投稿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12:00(以稿件寄发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邮寄地址:攀枝花市机场路106号攀枝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宣传处(邮编:617000)。
联系人:潘元军 0812-3347407 13882301870
李 建 0812-3336481 18980358515
电子邮箱:pzhzlqs@163.com
攀枝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http://www.pzh.gov.cn/news/2015/05/232907.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