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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第二十届全国爱眼日主题语千元有奖征集活动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6-01  截止时间: 2015-06-06 
为更好地宣传推广中国爱眼协会、爱眼日,提高其公众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增强爱眼活动的公众互动性与参与性,2015年中国爱眼协会组办方特发起主题语征集活动,为广大爱眼人士和眼科从业人士及爱好者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现将主题语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爱眼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爱眼堂中医研究院

合作媒体:中国日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网、焦点中国网

一、征集内容

“2015年第二十届全国爱眼日”主题语

二、作品要求

1、能够充分反映爱眼日特色,特点鲜明,时代气息浓郁,表现力和感染力强;能够充分反映爱眼日理念,内涵健康向上;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2、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高度概括通信展宗旨,突出时代特征和行业特点与热点;体现国际性,面向世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三、提交要求

1、每件应征作品须配有创意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创作人须按要求注册,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3、应征作品均须通过活动专题页面上传提交,其他方式提交无效。

四、评选及奖励

1、评选方式:作品征集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30条入围作品;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复审打分,前十名入围作品由媒体向社会公示,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终审后确定本届爱眼日主题语。

2、奖励:评选结束后,中国爱眼协会官方网站将公布结果,奖项为:

优胜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5名,奖励价值200元护眼礼品一份

五、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应征作品(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作品。入选作品除署名权由创作人保留外,著作权及其它权利归中国爱眼协会所有,其他主体(包括创作人)使用该作品时必须提前征得中国爱眼协会同意。创作人领取的奖励费视为委托创作费,中国爱眼协会及其所属使用入选作品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评选委员会有权对入围、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利用。

4、创作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奖励费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爱眼协会代扣代缴。

5、创作人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6、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中国爱眼协会事业部。

六、活动日期及投稿方式

1、活动日期:2015年5月6日-6月6日,

将作品在网页上提交:http://www.aiyan1.com (主题语征集)

2、联系方式:

电 话:010-5610 9929 QQ:1613832299

http://hebei.news.163.com/15/0529/15/AQPSIBMC027907QS.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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