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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0元 2015“走遍天下·最美江夏”武汉市江夏区区歌征集活动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5-12  截止时间: 2016-09-15 
江夏位于长江中游东南岸,地处九省通衢的武汉市南大门,东接鄂洲,西隅长江,南通咸宁,北连洪山。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汉高祖六年,始设沙羡县,至今已有二千余年历史。江夏旅游资源种类齐全、数量丰富,在全国八大旅游资源类型中,全部都有涉足。历史和地理的双重因素,孕育出江夏灿烂的古代文化和现代文明,可以这样说,江夏文化是武汉文明的重要代表之一。其绚丽多姿的自然风光和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人文景观交相辉映,这里既有碧波浩瀚、水质清纯的梁子湖、汤逊湖、鲁湖,风景秀丽的国家级森林公园青龙山、充满神奇色彩的冰川遗迹白云洞,又有名扬四海的中山舰、气势恢弘的明王陵、云集千古风流人物的赤壁古战场,尽展英烈风采的贺胜桥北伐阵亡将士陵园。200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独特的“三山、三水、三分田”自然园林格局是大自然的恩赐,丰富的人文景观是先祖们谱写的壮丽诗篇。
为了充分挖掘江夏文化底蕴,宣传江夏,讴歌江夏,唱响主旋律,凝聚精气神,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走遍天下·最美江夏”武汉市江夏区区歌有奖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截止。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反映江夏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建设成就和美好愿景,其立意新颖、歌词易记易传唱,旋律优美。
    2.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主要以民族、通俗唱法为主,易于大众传唱和流行,成为江夏旅游宣传广告歌曲,提高江夏知名度、美誉度。每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本次征集概不退稿。
    三、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词曲作者。词作者自己约定曲作者创作,曲作者自己约定词作者创作。
    四、评选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入围作品10首,评委会可根据应征作品质量,适当减少入围作品数量,但不少于6首。每首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一份;对入围作品进行优选,评出优胜奖3首,奖励人民币3000元;经过一段时间传唱后,根据传唱后反响情况(专家评审和大众评审)最终评出特别奖1首,再奖励人民币3万元。
    2. 2015年12月1日前公布入围和获奖名单。由于歌曲有词曲作者,投稿时词曲作者自行商定由谁投稿,主办方只认投稿人(词曲作者中一人),主办方只将奖金颁发给投稿人,投稿人需与另一作者商定奖金分配比例,并自行分配。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曲谱一式两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A4纸打印),须同时录制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MP3或WAV格式文件)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小样,如果邮寄或送达,须提供刻录为CD音质的音乐光盘,但主办方不另支付其制作费用。
    2.应征者需在信封或邮件上标明“‘走遍天下·最美江夏’区歌征集活动”字样,并在稿件上注明词、曲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有效通讯地址(特别注明投稿人是谁)。
    3.应征作品须在2015年9月15日18:00之前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局,邮编:430200,联系人:徐竞翔,咨询电话:027-81782928,18963988350,传真:027-81782905,邮箱:61677252@qq.com 。
    六、其他事项
    1. 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2。凡评选为江夏区区歌的作品,即表示同意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对其进行制作、表演、改编、媒体传播、商业及公益性出版、演出和推广等,主办方将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3.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未尽事宜,由江夏区文化局解释。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局
2015年5月6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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