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当代青年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文化部、教育部、国家大剧院组织实施“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为了有效推广该项目,文化部、教育部决定举办“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文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
“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一、 宗旨
活动坚持公益性,旨在向青年学生推介经典音乐,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生活,提高青年学生的审美水平和文化素养。
二、 组织机构
1. 活动由文化部、教育部主办,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教育部体卫艺司协办,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承办。
2. 活动由主办单位组织“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持全部活动。由主办单位聘请国内音乐界、动漫、数字艺术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从业者、影评人组成评委会,负责活动的评比工作,评委会的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 活动规则
(一)参加条件
“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普通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个人或集体均可报名参加,其他音乐爱好者也可报名。
(二)组别
活动评比分短视频组、长视频组两个组别,作品时长5分钟以下为短视频组,5分钟以上为长视频组。
(三)作品要求及活动安排
1.作品必须统一按照组委会指定的命题进行创作,即
从活动指定的150首外国经典音乐中选取曲目,以曲目内容为素材进行影像创作。
2.活动分为初选和复选两个阶段。初选为淘汰制,晋级
作品进入复选,进行最终评比。
3.2015年10月1日后,组委会在活动官方网站上分别对应征作品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参加要求
(一)报名材料:
1.“我的音乐厅”影像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确保报名表内容完整、正确 );
2. 作品光盘(在光盘封面上详细注明作品名称、组别、选手姓名);
3、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4、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
(二)报名方法
第1步:下载命题。登陆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我的音乐厅”频道下载曲目音频。
第2步:作品创作。
第3步:报送。
在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注册,填写报名表、承诺书,按要求上传作品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作品编号。(平台开放时间以官网公布为准)。下载并打印报名表,连同作品光盘提交至指定地址。
(三)网址:www.univs.cn。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
(五)报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 高等教育出版社 邮编:100120。
联系人:张夏菲 010-58582402 13911605618
文 娟 010-58581905 13911799983
五、 奖励方法
(一) 每组评出最佳影像5名,奖金1万元,优秀影像10名,奖金6千元,项目影像30名,奖金2千元。同时颁发证书。
(二) 每组各评出“人气影像”一名,奖金1万元,同时颁发证书。评选方法为在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开辟投票区,在规定活动时间内得票最高的视频获得。
六、其他规定
(一)本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组委会、主办方及高教出版社拥有本届活动音像制品的电视播放权、使用权、出版和发行权。
(二)提交的作品必须是2014年12月20日以后, 2015年7月10日之前制作并完成的作品。
(三)集体作品联合导演人数需在3人以下。
(四)在音像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单位和选手信息的字幕与标志,否则将取消资格。
(五) 有以下现象的作品,将被取消评比资格: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涉嫌以临摹、剽窃等手段侵犯他人著作权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违反“我的音乐厅”原创影像作品征集活动其他规定的。
(六)本方案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http://ulive.univs.cn/event/event/template/columnShow/299/3982.s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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