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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2015年第二十届全国爱眼日主题语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5-29  截止时间: 2015-06-06 

为更好地宣传推广中国爱眼协会、爱眼日,提高其公众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增强爱眼活动的公众互动性与参与性,2015年中国爱眼协会组办方特发起主题语征集活动,为广大爱眼人士和眼科从业人士及爱好者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现将主题语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2015年第二十届全国爱眼日主题语征集

  主办单位:中国爱眼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爱眼堂中医研究院

  合作媒体:中国日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网、焦点中国网

  一、征集内容

  “2015年第二十届全国爱眼日”主题语

  二、作品要求

  1、能够充分反映爱眼日特色,特点鲜明,时代气息浓郁,表现力和感染力强;能够充分反映爱眼日理念,内涵健康向上;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2、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高度概括通信展宗旨,突出时代特征和行业特点与热点;体现国际性,面向世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

  三、提交要求

  1、每件应征作品须配有创意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创作人须按要求注册,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3、应征作品均须通过活动专题页面上传提交,其他方式提交无效。

  四、评选及奖励

  1、评选方式:作品征集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30条入围作品;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复审打分,前十名入围作品由媒体向社会公示,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终审后确定本届爱眼日主题语。

  2、奖励:评选结束后,中国爱眼协会官方网站将公布结果,奖项为:

  优胜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5名,奖励价值200元护眼礼品一份

  五、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1、应征作品(包括作品的创作素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人承担。

  2、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作品。入选作品除署名权由创作人保留外,著作权及其它权利归中国爱眼协会所有,其他主体(包括创作人)使用该作品时必须提前征得中国爱眼协会同意。创作人领取的奖励费视为委托创作费,中国爱眼协会及其所属使用入选作品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评选委员会有权对入围、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利用。

  4、创作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奖励费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爱眼协会代扣代缴。

  5、创作人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6、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中国爱眼协会事业部。

  六、活动日期及投稿方式

  1、活动日期:2015年5月6日-6月6日

http://sichuan.hexun.com/2015-05-29/176301718.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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