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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千元征集琴江公园(暂定名)命名活动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6-24  截止时间: 2015-08-20 
琴江公园(暂定名)位于五华县城琴江河畔,总投资约1亿元,总面积约34.4万平方米,于2013年8月动工建设,2015年2月建成开园,是广大市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去处。为更好地提升公园整体文化品味和时代信息,发挥地名宣传教育服务功能,现就公园的命名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邮寄方式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二、命名要求

1、名称具有鲜明个性,富有时代气息,既大气震撼,又通俗、好记、上口,能充分体现五华历史文化底蕴,展现五华地域特色和客家人文精神,与周围环境协调、和谐。

2、必须用汉字。文字简练,一般不超过5个汉字。用字、读音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同音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不用人名作公园名称。

3、简要说明公园名称的涵义。

三、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采取社会各界网上投票评审和组织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五华县委宣传部和五华县住建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入围作品3个在五华县政府网站(http://www.wuhua.gov.cn/ )、五华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由公众网上投票决定最终录用命名。

2、采用者奖1万元。投稿命名如有同名,其投稿作品以先收到的为准,后收到的不予重复登记。

3、其他入围作品2个,每个奖励1000元。

四、投稿要求

1、来稿以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2、邮寄地址: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邮编:514400;传真(电话):0753-4433326邮箱:whxwxcb@163.com 。

3、请在信封的左上角或者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公园命名征集”字样,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职业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五、特别申明

1、权利归属: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选用的命名,其一切知识产权全部无偿一次性永久归公园管理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其它使用。

2、投稿人保证作品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承办单位所有。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所设条款。

 

 

 

 

 

 

 

 

中共五华县委宣传部

五华县住建局

2015年6月19日

 

http://www.wuhua.gov.cn/zwgk/ggtg/2015-06-19/1434700498d68150.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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