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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市质量精神标识最终确定!看看长啥样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2-22  截止时间: 0000-00-00 

  泉州市质量强市办供图

  泉州晚报社APP-泉州通12月22日讯(泉州晚报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颜惠斌)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广泛宣传泉州城市质量精神,近日,泉州市质量强市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新引领、品质至上”的泉州市城市质量精神标识,并组织评委进行评选。

  据悉,评选专家小组在上百件的征集作品中,选出5个泉州市城市质量精神标识入围作品,分别为:《泉韵质腾》,作者:罗敏洁(福建三明);《精诚至上 鼎兴泉州》,作者:王仁峰(北京朝阳区);《质量之印》,作者:吕崇安(江苏省东台市);《品立潮头 质赢未来》,作者:沈志高(北京);《十“泉”十美》,作者:杨锦英(福建厦门)。

  泉州市质量强市办供图

  最终,专家小组推荐作品《泉韵质腾》为泉州市城市质量精神标识最终录用作品。据悉,这一被录用作品选取泉州西街钟楼形象,结合篆书“泉”字,增强标识的辨识性,同时结合向上的箭头来展示创新引领、品质至上的泉州城市质量精神,设计巧妙运用了三大关键元素,并采取抽象化、融合、变形,再整合的手法来表达应有内涵。该作品采用的配色为海蓝色和大红色:海蓝色命名为海丝蓝,象征海上丝绸之路,体现泉州与海洋文化紧密关联,并用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气度去传承发展、创新引领;大红色命名为刺桐红,象征泉州市花刺桐花,火红的绽放之色寓意泉州企业和泉州人昂扬奋发、开拓进取的赤诚之心和品质至上的质量精神。

  泉州市质量强市办供图

  据悉,泉州市质量强市办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录用奖(1个)奖励人民币8000元,入围奖(4个)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录用奖作品不再享受入围奖奖励)。此外,对于最终录用的作品,各级各有关部门将作为泉州城市质量精神的常态公益宣传广告,全面覆盖本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及公交车、出租车、电梯、主干道、大型社区、校园等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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