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淄博5月6日讯(记者 孙剑 王娜)为了发掘临淄旅游宣传精髓,充分展示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打造临淄旅游形象品牌,更好地宣传临淄,临淄区委宣传部联合临淄区旅游局近期向社会各界发起了临淄区旅游宣传口号以及形象标识征集活动。5月6日下午,临淄区委宣传部、临淄区旅游局相关领导以及数位齐文化专家学者、旅游产业发展专业人士齐聚临淄万豪大酒店,对前期征集作品进行讨论汇报,并共同探讨临淄旅游发展方向。
3个月征集作品6000余件
据了解,此次征集活动分临淄旅游宣传口号以及形象标识两大类,通过各大网站、微信以及省、市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向全国发布了征集公告,征集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至8月17日。征集活动自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迄今,共收到作品6000余件,作者不但有本地市民,还有来自北京、广东、湖南、江西、江苏、辽宁等全国各地的专家,以及各行各业的临淄通、外地游客、文化艺术学者,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其中,宣传口号的征集要求为以临淄旅游为主题,每条作品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充分体现临淄旅游特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形象标识要求从分体现临淄历史文化特征和人文精神,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媒体上传播。
记者大致翻看了宣传口号征集作品,其中不乏“千年齐古都,世界足球源”、“足球之乡之约、齐国故都之地”、“探古玩球,乐活临淄”等突出临淄旅游文化特色的经典宣传口号,同时也有“想添寿,来临淄”、“地球那么大,好想去临淄”等别出心裁的创新口号。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研讨会上,临淄区旅游局副局长刘志平对征集作品进行了简单介绍。临淄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张召才对此次征集活动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主要是让大家集思广益,对下一步临淄旅游的发展,特别是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献计献策。同时,让大家看到口号和形象标识,就能想到临淄,达到其宣传效果。”
在场的各位专家学者对征集口号纷纷发表看自己的简介,稷下研究院院长、山东理工大学教授宣兆琦说道,“这次作品征集活动非常有必要有价值。淄博旅游的真正精髓其实不是山水游、乡村游,而是历史文化游,特别是临淄,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淄博也是围绕着齐文化进行文化名城建设。”同时宣兆琦还表示,目前收集到的作品中有不少好的作品,摆脱了以往“雅而不俗”不接地气、“静而不动”不符合旅游发展规律等现象,突出了特色,回归到了齐文化本身,并有不错的创意。
其他专家学者也纷纷对征集作品及临淄旅游的未来发展畅所欲言,并结合国内其它旅游城市的成功经验提出了“作品要使大众乐于传播,而且能传承创新”、“要改变‘资源定位’观念,注重‘消费者定位’”、“努力将文化资本通过旅游‘变现’,实现其价值”、“改变观光性旅游现状,增加互动性旅游”等建议计策。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1、 宣传口号
要求:以临淄旅游为主题,每条作品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充分体现临淄旅游特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 形象标识
要求:以临淄旅游为主题,充分体现临淄历史文化特征和人文精神;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风格和类型不限,绘稿为A4幅面白底,需提供JPG或TIF格式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二、活动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8月17日
三、奖项设置
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奖项分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励10000元
二等奖(10名) 奖励2000元
三等奖(30名) 奖励500元
优秀奖(200名) 各奖励临淄区内景区门票一套
四、资料提交
1、网上投稿。请将作品发送到lzlyj533@126.com,电子邮件标题栏请注明:临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征集。
2、邮寄投稿。请将作品邮寄:山东省淄博农业高新区管委会三楼临淄区旅游局(信封右下角请注明“应征稿件”字样),邮编: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18100 7215998
五、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由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选,确定奖励等次。
评选结果将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公示,并组织不同形式的集中宣传推介活动。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版权归中共临淄区委宣传部、临淄区旅游局所有。
2、参选作品需要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号码、单位或住址。
3、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未经发表过的作品,内容健康、合法。入选作品如涉抄袭、借用等侵犯他人权益问题,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人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稿人自提交作品之日起,即视同为同意活动主办方永久、不受地域限制地使用该作品,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使用,且无须支付稿酬。
5、参选作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6、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共临淄区委宣传部、临淄区旅游局。
中共临淄区委宣传部
临淄区旅游局
http://n.zbta.gov.cn/plus/view.php?aid=9761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