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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获奖作品的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2-31  截止时间: 0000-00-00 

 

自徽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入围作品第二次公示以来,在公示期内,我局共收到5条投诉,经对投诉人提供的佐证资料进行审查后,认定其中4条入围口号存在抄袭、仿冒现象,大赛组委会决定予以撤销入围资格,并在剩余6条口号中最终评出获奖等次,现将获奖结果正式公告。

请获奖作者尽快联系我局,领取奖金奖品。联系人:杨欣;联系电话:0939——7621078;传真:0939——7523800。

最后,真诚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

附件:《徽县旅游局关于表彰奖励优秀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决定》

 

徽县旅游局

2016年12月30日

 

 

徽县旅游局关于表彰奖励优秀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高徽县的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徽县旅游”形象,自2016年6月20日起,徽县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此次活动得到了全国旅游爱好者和创作者的支持,截止8月20日,共征集到应征稿件2100余件,其中旅游宣传口号2062条、旅游形象标识38副。

按照大赛规则,所有应征稿件经旅游局初选,并邀请县内旅游、文化部门等12名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负责任的态度,分别对所征集到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进行了现场打分,确定了等次。

为了激励先进,徽县旅游局决定对陈国祥、吕崇安等8名创作者进行表彰奖励,旅游宣传口号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并给获奖者颁发证书一册;旅游形象标识入围奖2名(空缺1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一册。希望获奖作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徽县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获奖作品及作者名单

徽县旅游宣传口号获奖作品及作者名单

 

  一、一等奖

   1、大美山水,古韵金徽。

   作者:陈国祥 湖北省黄石市

  二、二等奖

  1、访陇山名邑,品徽县风情。

   作者:田建军 广东省广州市

  2、汇秦陇巴蜀风,集南国北江景。

  作者:刘浩 甘肃省徽县

  三、三等奖

  1、英雄所见,醉美徽县。

  作者:徐中相 山东省寿光市

   2、人文争“徽”,山水竞秀。

  作者:李晓霞 湖南省长沙市

  3、绿色家园,山水画廊——美丽徽县。

  作者:卢奎 甘肃省徽县

  

 

徽县旅游形象标识入围作品及作者名单

  

  作者:吕崇安 江苏省东台市

  

  作者:雍自高 广西省南宁市

  

http://mp.weixin.qq.com/s/6wydnxKZMM8PI6Vwlf4Y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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