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大美青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反映我省人民在建设小康社会和美好家园中的时代风貌,展现青海大美山川、多彩风情和独特多元的民族文化,坚定各族人民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信心,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青海广播电视台和青海省文联将联合举办第二届“大美青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是已完成词曲创作及演唱成熟的音乐作品,应征者必须是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词曲作者为不同作者的,可共同申报。
二、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应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歌曲。
(二)作品突出青海民族地域文化特色和青海音乐元素。内容应以反映青海各族人民奋发向上,团结和睦,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讴歌自然,赞颂生命,畅想时代,抒发对大美青海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三)申报的作品,歌词的题材、内容及语言不限,有地区地域、民族民间特色,反对空洞、口号、概念性的语言;歌曲的创作风格不限,提倡多元化、民族化、通俗化,坚决拒绝“口水歌”,旋律优美,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并易于传唱。作品的演唱形式与唱法不限。
三、征集时间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
四、报送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投稿作品需报送词曲作者和演唱者姓名的歌谱10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时间长度,同时提供电子版曲谱。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请提供音频资料一份,以CD或U盘形式提供。
(四)申报单位或个人(指词曲作者)的作品不得违反著作权有关规定。
(五)词、曲作者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五、评选奖励
主办单位届时将组成专家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严格评选,并在青海民族文化网等官方网站公布入选作品名单。主办单位将根据评委会最终评审结果设置一、二、三等奖项,给予适当奖励,适时举办部分获奖作品演唱会。
六、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西二楼省文化新闻出版厅艺术处,邮编:810000,电话:0971-8244564,联系人:裴飞,于瑛;电子邮箱:yishuchu0971@163.com 。
附件:第二届“大美青海”原创歌曲作品征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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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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