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山市
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中山市党群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增强党群服务中心的辨识度和认知度,切实提高服务党员群众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山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山市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个人和合法注册登记的组织均可参加征集活动,提交作品数量不限。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日起持续至2017年11月18日。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体现中山市地域特色、文化传统、城市形象、人文精神以及城市基层党建特色;
(二)作品要突出服务党员群众内涵,体现本市党群服务中心的平台价值;
(三)作品应包含规范党徽,突出党建元素,并配以“党群服务中心”字样,预留便于标注“广东中山 ××镇(街道) ××村(社区)”等区域名称的空间;
(四)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寓意深刻;
(五)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可以在建筑物指示牌、工作服、胸牌等各种载体及宣传资料中运用;
(六)选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五、评审流程
(一)初步甄选。征集方组织人员将征集到的参选作品进行初步甄选,筛选出符合征集要求的入围作品。
(二)线上投票。在中山组工网站、“中山发布”和“中山引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网上投票,由广大党员群众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三)专家评审。征集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结果将在中山组工网、“中山发布”、“中山引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七、投稿方式
请参选者于2017年11月18日前将形象标识的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szzek@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党群服务中心形象标识设计”)。
八、其他事项
(一)提交的形象标识(LOGO)设计应包括如下内容:作品设计稿邮寄A4标准的彩色稿两份,配作品创作理念和设计说明(约300字),并在右下角标注设计者个人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同时需提交BMP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
(二)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三)对超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对未被采用的设计稿,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将不会擅自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五)所有参选者必须是参选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享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作弊、抄袭他人作品者,由参选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参选作品必须为参选者原创,未被任何机构应用,未参加过各种竞选活动。对因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选者全部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活动入围的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归中山市委组织部所有(包括对方案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八)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九)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嘉华,刘 昊;
联系电话:(0760)88317278,88323652;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松苑路一号市委大楼4楼407室组织二科(邮编528400)。
2017年10月19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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