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容东湖国家湿地公园LOGO标志有奖征集活动方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11-16 

为提升湖南华容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知名度,打造湿地公园品牌形象,利于市场推广,华容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就该园LOGO标志向全国开展有奖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特点

作品设计特色鲜明,标志性强,富有创意,彰显“湖南华容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品牌特色。形式上为一个二维平面图案,可配有少量汉字或字母组合。形象上要求图形大方、含义明确、简洁明快,有较强的艺术特色,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雕塑等各种场合应用。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方式和要求

1.每个作者可上交LOGO标志作品2件,多交不予以参评。

2.LOGO标志征集要附注文字说明。

3.所交作品必须是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具有唯一性。

4.作品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请标明“LOGO标志征集”。邮件地址为:512866992@qq.com

5.邮件内容应包含:延伸意义解读、作者(机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以及电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216377333 联系人:陈建

四、征集时间

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5日。

五、评选及奖励方式

1.本次方案征集评审工作由主办单位成立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有效方案进行评选,确定5个入围作品(LOGO方案),每个入围作品奖励500元;最后评出金奖1名,奖励3000元,上述奖励不可兼得。评选结果将在湖南华容县政府网站公布。

2.如果出现相同的LOGO,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六、相关声明

1.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对获奖方案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一经采用,著作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设计者享有署名权。

2.应征方案的独创性及表现内容,受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3.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开征集活动的所有约定。

4.主办单位对包括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5.因邮寄原因、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对本公告内容发生争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7.以上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向陈建咨询,主办单位不再统一安排答疑时间。

8.应征者请自留底稿,应征方案恕不退还。

湖南华容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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