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00元 合肥市第四中学征集LOGO及VI设计方案(11月26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11-18 

  中文全称:合肥市第四中学

  英文名称:Hefei No.4 High School

  学校简介:合肥四中(原安徽省立第六女子中学)建于1929年,1934年改名为省立庐州女子初级中学,1943年更名为安徽省立立煌女子中学,1952年学校更名为合肥第二初级中学,1956年正式确定为合肥市第四中学,2003年晋级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2009年合肥四中整建制并入合肥六中。2014年11月,为了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传承合肥四中传统,合肥市决定在滨湖新区省政府东迎淮路与天津路交口新建合肥四中。根据合肥市发改社会(2015)1125号关于新四中立项批复文件,合肥新四中总用地面积131637㎡,学校规模为高中3个年级90个班,学生总数4500人,实行寄宿制管理。新建四中将由合肥一中全面代管,实现新老两校无缝对接。

  目前,新四中单体建筑结构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装饰装修。

  一、LOGO设计要求:

  1、作品应以单位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彩为核心,形成完整、系统的视觉传达体系。

  2、LOGO要求有独特的创意,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LOGO寓意深刻、识别性强、便于记忆、推广、便于蚀刻。

  3、作品格式为.ai/cdr矢量格式以及.psd格式的原图(保留PSD分层)。.psd格式缩放至50*50px时,能看清图片元素。彩色图需说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创意文字说明,不少于200字

  二、VI设计

  (一)室外环境装饰及导视设计项目

  1、学校大门标志名称外观整体设计,学校大门墙面标志、名称设计,校园入口处整体区域平面图或效果图落地式导视牌。

  2、 办公楼(区)楼顶户外招牌规范,办公楼(区)外墙面名称、理念字体设计规范,办公楼(区)楼梯口楼层机构导视牌规范,办公楼(区)名称科室牌规范。

  3、 教学楼楼梯口楼层班级导视牌规范,教学楼班级名称科室牌规范,教学楼外墙名称、理念字体规范。

  4、学生餐厅外墙面名称字体规范(导视牌)

  5、艺术楼机构名称科室牌规范,艺术楼大厅空间布局平面图导视牌(墙面式或立地式)规范,艺术楼外墙名称、文化标语整体设计。

  6、校园内路口多方向指引标识牌,公共设施标识,落地式公告栏、宣传栏规范设计

  7、办公、教学、宿舍、餐厅等楼房名称牌规范

  8、玻璃门窗防撞装饰带规范设计

  9、洗手间外墙名称牌规范设计

  10、各类防火、禁烟、禁止通行、保护环境等警示牌规范

  11、公共区域指示性功能符号牌规范,地面交通道路导向线规范, 停车区域地面导线规范,落地式停车位指示牌规范,校园路灯道旗设置规范。

  12、校园树木、园林设施名称及历史说明牌规范

  13、风雨操场文化墙图形规范设计

  14、 校园垃圾桶装饰规范

  15、学校专用横幅规范

  (二)学校形象VI应用

  学校办公事物用品设计、公共关系赠品设计、服装服饰规范以及学校形象宣传规范等。

  三、评选方式

  1、初步筛选。

  2、专家评审。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入围方案两名和中标方案一名。

  四、奖项设置

  经专家评审入围方案各奖励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整,最终中标方案奖励人民币捌万伍仟元(85000.00元)整。

  五、作品递交时间和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6日止,在此时间后递交的设计作品征集学校不予接收。

  递交方式:

  1、E-Mail:hfszbgs@126.com。注明设计人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EMS: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2356号 新四中筹备办/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2911008(办公室),陈老师、高老师收。请在邮件上注明“应征设计稿件”。

  特别注明:

  1、根据评审结果,设计方根据专家组和学校提出的意见对其设计方案进行相应的综合修改优化完善后,中标方与学校签订合同,中标方同时交付logo以及VI系统的可编辑文件的矢量图形及效果图光盘;免费制作VI手册二本。中标方需在1年内担任学校品牌视觉顾问。

  2、所设计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并保证不会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请自行承担。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品一经采用,学校支付设计制作费(中标方分期付款),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务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4、投稿人请自行保留投稿作品的底稿,我校不予退稿。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但涉及我校的任何元素必须先除去。

  5、设计人参与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凡递交作品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7、我校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合肥一中新四中筹备办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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