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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10000元 槐荫旅游形象LOGO设计及宣传口号征集大赛公告 2017-05-31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4-22  截止时间: 2017-05-31 

  围绕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和会展产业的要求,槐荫区以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为总抓手,积极拓展旅游新领域和发展旅游新业态,着力打造非遗旅游、湿地旅游、商贸旅游、文化会展旅游、老商埠旅游、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等六大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准确体现“品文化盛宴、游靓丽槐荫”这一泉城旅游新名片,充分展示槐荫旅游形象,槐荫区文化(旅游)局、济南日报联合向全国公开征集槐荫区旅游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4月20日—5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组织

  三、要求

  形象标识:

  1、反映槐荫旅游形象和城市特点。

  2、面向全球市场,具有较强的传播性和吸引力。

  3、适合各类载体推广。

  4、作品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宣传口号:

  1、充分体现槐荫历史文化底蕴和旅游特质,简洁精炼, 字数控制在4-12个汉字。

  2、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具有冲击力。

  3、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四、参与方式

  参赛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人请邮件标题中注明“参赛”字样,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邮箱地址:huaiyinlvyou@163.com

  五、评选方法

  1、大赛主委会组织专家评出槐荫旅游形象标识(即LOGO,下同)和宣传口号优秀作品各6件,并从中筛选槐荫旅游形象标识和口号各一件。

  2、评选结果将在媒体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六、奖项设置

  1、设LOGO和宣传口号一等奖各壹名,分别奖励10000元和5000元人民币。

  2、设LOGO和宣传口号二等奖各两名,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元人民币。

  3、设LOGO和宣传口号三等奖各叁名,分别励1000元和500元人民币。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知识产权,无任何权利瑕疵和纠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主办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先后次序)。

  3、投稿人参赛作品获得槐荫旅文化(旅游)局的采用通知后,应当向槐荫旅文化(旅游)局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参赛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槐荫旅文化(旅游)局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齐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5、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自行承担;

  6、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7、有关槐荫区旅游概况及本次活动详情可登陆:

  槐荫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uaiyin.gov.cn

  新槐荫(xinhuaiyin)微信公众平台“精彩槐荫”栏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主办方所有。

  附件:槐荫区旅游业发展情况简介.pdf

http://www.huaiyin.gov.cn/zxzx/tzgg/zftzgg/04/386365.shtml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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