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万载县县歌创作征集及歌咏大赛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社会团体:
去年换届以来,万载全县上下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推进“四大战役”,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呈现出基础稳固、后劲增强、和谐稳定、人民幸福的良好态势。为进一步宣传、推介万载,打造万载文化品牌,塑造万载视听标识,不断激发全县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提升万载知名度和美誉度,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万载县县歌”创作征集大赛,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征集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歌词要求
(1)紧扣主题,贴近县情,反映万载的历史文化,宣传万载的人文特色,表现万载的发展成就,展示万载人民的精神面貌;
(2)立意深刻,词句生动优美,短小精悍,深入浅出,合辙押韵,易懂易记,易唱易传,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3)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万载县县歌”。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抒发热爱万载的情怀,展示美丽万载的魅力,凝聚建设万载的力量。
2、作曲要求
(1)主题突出,旋律动听,简约大气,易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4分钟;
(2)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评选程序
(1)专家评选
由县委宣传部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评出10首入围歌曲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2)网络投票
将10首歌曲在县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上循环播放,通过万载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视得票情况入围歌咏大赛。
(3)歌咏大赛
在百合文化节等全县大型活动上展演3-5首歌曲,根据传唱反响,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确定为万载县县歌。
2、奖励办法
(1)对10首入围歌曲各奖励1000元。
(2)对获奖歌曲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各3000元。每首获奖歌曲的奖金,词作者占40%、曲作者占60%。
(3)奖金均为税前,不重复计奖。
三、投稿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应按《万载县县歌征集活动应征作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认真、如实填写,作品介绍表述要完整、准确。《信息表》请到中国.万载网(http://www.wanzai.gov.cn/)下载。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坚决杜绝作品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取消参评资格,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应征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电子文本投到指定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万载县县歌歌词征集大赛”字样。
(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为使评比更直接、更准确,有条件的可以附上录音作品或小样;鼓励提供音频资料。
三、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2017年3月28日-31日)。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征集方案,广泛宣传;
(2)歌曲征集阶段(2017年4月1日-4月30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征集;
(3)专家评选阶段(2017年5月1日-5月7日)。县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首入围歌词;
(4)网络投票阶段(2017年5月8日-5月15日)。在万载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投票;
(5)最后评审阶段(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并在第二届国际百合旅游文化节开幕式上颁奖)。
(6)歌曲展演阶段(2017年5月下旬,在第二届国际百合旅游文化节期间集中展演)。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万载县委 万载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万载县委宣传部
万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万载县教育局
共青团万载县委
万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五、相关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万载县委宣传部所有。
2.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万载县委宣传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万载县宝塔路20号4楼(万载县文联)
邮 编:336100
联 系 人:刘胜财
联系电话:13755858529
电子邮箱:505973996@qq.com
附件:万载县县歌征集活动应征作品信息表
万载县县歌征集组
2017年3月28
万载县县歌征集活动应征作品信息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歌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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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 |||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