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晓中心 > 标识(LOGO)、吉祥物 > 正文

关于统一使用“乐在莱西”旅游形象标识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7-31  截止时间: 0000-00-00 

 

关于统一使用“乐在莱西”旅游形象标识的通知

   经社会征集、专家评审、领导审定,“乐在莱西”旅游形象标识最终确定如下:

“乐在莱西”旅游形象标识图

 

✕✕

“乐在莱西”旅游形象标识设计说明

■标志主图一个字母“L”包含了“挥舞着彩带的人”的形状。

■“L”即代表le与leisure的首字母L,同时也代表莱西。

■彩带展现出莱西旅游业未来充满发展活力,有着无限的美好与精彩。

■下方“人”字的融入传达出人与自热和谐相处的生态旅游文化内涵。

■“乐”字同时也可看做“牛”字,代表旅游业未来振奋人心的良好走势。

■色彩上采用缤纷的渐变色,给人愉悦的情绪体验,与“乐”字相合,跳跃且充满生机。展现出莱西旅游业未来充满发展活力,有着无限的美好与精彩。

■蓝色代表蓝天,清澈的水源;绿色代表丰沛的植被资源;红色代表热情与朝气蓬勃。

■文字与图章来源于书法家亲提,体现了莱西人民的文化素养,也是莱西文化的一部分。

■标志整体简洁明了,容易辨识与应用。

一、使用范围

1、对外交流活动中所需的推介品,如手提袋、纪念品包装、招商引资画册等。

2、举办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会场环境布置、会议材料印制等。

3、建筑围挡、大型广告牌、宣传栏、文化广场等地张贴、粉刷的宣传海报。

4、市区主要路口、广场、公园周围制作的雕塑、园林工艺造型等。

5、市区主要道路及市内重点路段两侧路灯杆安装的广告牌和道旗,以及城区路灯箱等。

6、火车站、汽车站、轻轨莱西北站、市内高速路沿线各出入口、主要景区(点)周边等明显位置和区域设置的大型公益宣传广告。

7、其他需要使用标识的范围。

二、具体要求

1、在使用形象标识时,请严格按照原设计的中英文对照、字体标准、大小比例以及颜色搭配等要求规范使用,请勿随意变化图形或使用任意字体,以确保“乐在莱西”旅游形象品牌的一致性。

2、部分单位如已有自己的形象标识,可在推广中可结合使用。

3、标识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或产品中,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旅游形象标识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各单位负责监督管理标识在本辖区的使用情况。

  图文:“乐在莱西”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梁硕

  策划:姜惠

更多精彩内容,请长按二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上一篇:河南安阳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logo征集结果揭晓
下一篇:西夏陵及西夏博物馆logo征集大赛获奖作品揭晓

关注我们

征集网官方微信

征集网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