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塔里木大学校歌啦~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03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学校历史、体现学校特色、表达师生共同理想的重要载体,在迎接学校建校60周年校庆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完善学校的标识体系,增强广大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特发布征集校歌的通告。

征集对象

塔里木大学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校友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征集时间

发布之日至2018年6月30日

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要充分体现塔里木大学建校60年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办学特色;体现“自强不息,求真务实”的校训内涵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扎根边疆、甘于奉献”的的胡杨精神。

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体现学校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歌词语言简洁凝炼,优美抒情,朗朗上口,篇幅适中,能适合不同形式的演唱。

3.歌曲时间长度控制在3-5分钟。

4.校歌作品可以为词曲完整的作品,也可以是歌词或曲谱。

投稿方式

1.电子版作品发送至邮箱tlmdx60xq@sina.com或4245604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校歌征集+应征者姓名”,并附应征者单位(班级)、电话、邮箱地址等个人详细联系方式。

2.纸质版作品直接送到或邮寄到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邮寄时请注明“校歌征集”)。来稿务必写明应征者单位(班级)、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

邮编:843300

联系人:马丽娟

联系电话:0997-4681411

评审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遴选出入围作品,并广泛征求师生代表的意见后,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确定。

奖励办法

对最终采纳的校歌作品给予10000元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 6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鼓励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其他说明

1.作品一经采用,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必要调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塔里木大学所有,作品未经改动的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作品做了改动的由学校和创作者共同署名。创作者不得转让和使用作品。

2.参与作品必须保证原创,如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人:马丽娟,联系电话:0997-4681411

热诚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文件来自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

排版|王艳红

审核|李同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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