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厦门市湖里创意产业园文化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塑造闽台文化产业园的品牌形象,着力开拓国内外游客市场,结合园区现发展前景需要,现面向社会征集“特区1980”形象标识(LOGO),诚邀社会各界、专业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内容
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个人和合法注册登记的组织均可参加征集活动,提交作品数量不限。
三、征集理念
作品必须围绕“特区1980”基本创作理念,并融汇贯通于形象标识(LOGO),确保征集作品立意新颖别致,具有鲜明的品牌灵魂和艺术感染力。
四、征集要求
形象标识要融合“特区1980”区域位置、历史人文背景和旅游资源,同时构思精巧、风格极简、识别性强、易于记忆,且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
投稿要求:
1.作品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提交,文字需清晰描述标识创作灵感、寓意、借鉴来源等,500字以内。
2.除图形标识外,标识中还应含有体现“特区1980”的字样。特区二字需要用邓小平书写“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的字体。
3.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可以在户外形象标识、建筑物指示牌、宣传材料等各种载体及宣传资料中运用;
4.选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5.格式要求为jpg或gif格式,像素2480*3508以内,大小10M,分辨率300dpi以上。
五、评审流程
(一)初步甄选。征集方组织人员将征集到的参选作品进行初步甄选,筛选出符合征集要求的入围作品。
(二)线上投票。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网上投票,由广大群众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三)专家评审。征集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投稿方式
(一)投稿电子邮件以“特区1980形象标识(LOGO)征集”为标题。
(二)本次征集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作品投稿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邮箱地址:363891679@qq.com
(三)投稿作品创作人和投稿人需为同一人,且必须以个人形式或工作室的名义进行投稿。
(四)提交内容包含应征作品、作品创意的文字说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五)请设计者保留高精度的源文件(如AI、CDR、PSD),以便入选后及时提供主办方。
七、奖项设置
采用奖1名,奖励10000元
优秀奖10名,奖励1000元
* 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八、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8年4月3日至4月20号截止,4月20日至30日评选,30日公布评选结果。(最终解释权归湖里创意产业园“特区·1980”工作协调小组所有)
九、其他事项
(一)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二)对超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征集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对未被采用的设计稿,征集方将不会擅自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四)所有参选者必须是参选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享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作弊、抄袭他人作品者,由参选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参选作品必须为参选者原创,未被任何机构应用,未参加过各种竞选活动。对因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选者全部承担,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活动入围的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归湖里创意产业园“特区·1980”工作协调小组所有(包括对方案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七)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里创意产业园“特区·1980”工作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