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学院六十五周年校庆标识、标语的征集开始啦!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16 

今年是广西教育学院建院65周年,根据校党政联席会议有关组织开展纪念建院65周年系列活动的精神,为营造热烈、和谐的校庆氛围,激发广大师生、校友的爱校热情,共同参与到校庆各项活动中来,把校庆办成广大师生、校友的节日, 现开始征集65周年校庆标识(LOGO)及标语。


一、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由二级学院通知发动)。

二、作品要求

(一)校庆标识(LOGO)

1.校庆标识整体设计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庄重简洁,充分体现教院元素和65周年校庆元素,展示学校65年来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成就等。

2.校庆标识整体设计应与广西教育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一脉相承,具有较强的识别度、设计感和创造性。

(二)校庆标语

校庆标语(主题口号)应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能高度凝练学校办学理念、历史传统、风格特色,充分体现未来发展和时代特征,要求文字简洁、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富有感召力,字数限制在20字以内。

三、投稿要求和办法

1.标识投稿手绘、电脑制作均可。投稿时请注明使用字体、标志图形、尺寸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设计理念、象征意义(300字以内)。

2.投稿内容、形式不限,可同时设计配套标识、标语,也可单独设计标识或标语。

3.投稿时请注明设计人姓名、专业班级(教职工请注明部门,校友请注明在校信息)、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4.投稿方式不限,电子版投稿请发送至邮箱xcb5656810@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校庆标识标语征集+设计人姓名”。文本投稿请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108室,邮编530023。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1日。

五、评选应用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和遴选,对入选作品进行公布、应用并以适当方式奖励。

六、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作品的文字、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作品单位无关。

3.应征作品均视为广西教育学院委托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4.来稿一律不退,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师生、校友跃投稿。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电话:0771-5656810 联系人:吴幼坚 付哈利


文字来源:校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刘铃铃
总编辑:广西教育学院校报记者团
指导老师:付哈利 秦崭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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