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资办:关于征集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合作单位与活动项目的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24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是由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资办)、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主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东城区等21个委办局、16区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市性文化消费品牌活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资办。活动秉承惠民惠企原则,以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2013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五届,累计吸引2.67亿人次消费者参与,实现直接消费金额589.1亿元,在培养文化消费理念、引领文化消费意愿、激励文化消费行为、促进文化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持续提升北京文化消费特色品牌和构建“高、精、优、惠”的文化消费综合服务平台,促进首都及津冀地区文化消费增长,拟定于2018年8-10月举办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文化惠民消费活动与项目,诚邀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文化经营资质的文化机构、行业协会、文化场馆、文博机构、文化园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凡在2018年8-10月间在京津冀地区组织开展文化经营、展示展销或其他与文化相关的主题活动的,均可参与申报。

二、征集内容

(一)戏剧、歌剧、话剧、儿童剧、综艺、曲艺、杂技、魔术、音乐、舞蹈等文化艺术类活动;

(二)图书音像、电影微视频等全民阅读和观影欣赏类消费活动;

(三)讲座论坛、民俗表演、非遗传承、艺术教育、亲子拓展等互动体验类活动;

(四)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美食文化、展会交易、艺术品拍卖、文创产品市集等主题消费类和展览展会类活动;

(五)数字阅读、数字音乐、数字电影、网络游戏、在线教育、文化娱乐用品线上销售等网络文化体验和交易类活动;

(六)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体育、文化旅游等各类业态融合性文化消费活动;

(七)其他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消费类市场活动。

以上各类型的活动可单体申报,也可组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下,申报活动的主体与内容需坚持惠民惠企主旨和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主线,突出主流文化供给,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对于紧扣“三个文化带”建设、“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世园会冬奥会筹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数字创意产业提升等主题,以及全市性重大项目重点活动、“高精尖”产业发展中体现新内容、新业态、新模式、新市场的活动与项目,予以优先准入。所申报活动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合法性。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各类审批手续齐备,各类预案完整。

(二)导向性。符合主流价值取向,积极健康,能够促进和引领文化消费,繁荣文化创意产业,提高公众文明素养,有助于市民养成健康有益的文化消费习惯。

(三)可行性。时间地点明确、组织架构完善、活动方案详细、经费预算合理、实施主体诚信可靠;需异地实施或多机构合作的要完成与相关单位的洽商工作,确保能够按照呈报方案内容推进实施。

四、鼓励支持

经评审通过的活动与项目,将纳入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平台,享受以下支持:

(一)宣传推介支持

1.享有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标识系统使用权;

2.可借助组委会办公室搭建的宣传矩阵(含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户外媒体等)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3.纳入组委会办公室设计编制的宣传折页等印刷品,通过各类发放渠道进行广泛传播;

4.由组委会办公室免费配发统一的基础宣传物料。

(二)事后资金支持

根据《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第三方监测机构评估确认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部分活动,可在本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结束后,就其在宣传推广、场地租赁等方面发生的实际支出,申报一定比例额度的事后支持。

(三)推优评选支持

1.根据活动总体质效及过程监测评估情况被推选为“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优秀合作机构”的单位,优先参加下年度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并积极推荐参与市文资办等政府机构其他项目活动;

2.参与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将作为下届“首都文化企业30强、30佳”等推选活动中企业社会效益履行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

3.参与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机构或活动,优先推荐参加“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评选。

(四)资源平台支持

1.优先推荐参加京交会、文交会、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大型展览展会;

2.与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各参与单位开展广泛交流,实现信息互换和资源共享;

3.符合相应要求的单位可推荐成为北京文惠卡、北京市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合作商户,通过资源集成平台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五)策划指导支持

经评审列入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整体方案的活动或项目,可以得到组委会办公室的专业指导;未通过审核的活动和项目,将被纳入北京文化消费项目储备库,通过适当途径进行推介,并协助进行完善和深化。

上述服务均为公益性质,不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五、管理要求

所有参与单位需按照《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服从组委会办公室的统一管理,接受统一冠名,加挂统一标识,配合整体宣传。

六、申报程序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市文资办官方网站(www.bjwzb.gov.cn)下载相关申报表格。

(二)请申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18时前提交申报资料。纸质版资料提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1号楼1501办公室。电子申报资料发送邮箱:bjxfj2018@163.com。

(三)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

(二)本公告由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更多关于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最新信息,敬请关注市文资办官方网站(www.bjwzb.gov.cn)。

联 系 人:产业促进处(市场开发处)

秦永华

联系电话:62060541,62060583

电子邮箱:bjxfj2018@163.com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

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信息申报表

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信息申报表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门类


实际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经办人


职 务


手机号码


单位营业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活动基本信息

申报单位简介(可另附)


活动基本信息

活动名称


活动主题


目标人群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预计规模

场地面积:

参与人数:

消费金额:

累计场次:

主要活动内容(可另附)


文化消费举措

如门票销售、产品销售、拍卖交易、签约促成等

文化惠民力度

如折扣、满减、买赠、特殊人群优惠等

是否支持北京文惠卡、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发放及结算


是否愿配合组委会开展相关活动


其他关注事项与合作说明(可另附)


我单位自愿申请参与第六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愿按照《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接受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进行统一冠名、加挂统一标识,按要求完成安保报批、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工作。

我单位承诺上述填报信息属实,并能根据既定时间安全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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