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文旅集团企业形象标识(LOGO)、宣传口号创意征集大赛
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浦江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场化经营理念,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创新发展平台,为做大做强我县文化旅游产业、提高我县文化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而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旗下拥有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仙华山、江南第一家、神丽峡以及上山遗址、历史文化街区、宝掌幽谷等众多景区。主要经营县内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县内外旅游等业务。为展示浦江文旅集团创新、高效、共享、共创的企业文化,现向全社会征集集团企业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主题口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时间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0日
二参与对象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投稿方式网络投稿或来函来件。
四作品要求一
集团企业形象标识(LOGO)
1、作品要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要具有明显的集团业态属性和特征,应结合集团的特色元素,从文化背景、设计元素、色彩运用、Logo释义等方面入手,寻找最劲爆的新创意、最震荡的新思想、最神奇的新设计,体现企业的文化内涵。设计稿要附文案创意说明,包括创意及象征意义。
2、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给人以深刻印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电子版作品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GE格式,作品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或EPS格式。
二
宣传主题口号:
文字表述力求准确、精炼、通俗易懂,整体风格大气,有强烈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富有新意,朗朗上口,易于传播;核心口号为全汉字表述,字数最多不超过16字,须对口号做出释义;内容积极向上,富有个性和激励性。
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若构成侵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者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除签名外,手写无效)。
1、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设计作品(Logo)画面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否者作品无效。征集作品文件名应以“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logo(宣传口号)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形式表现。
六评选方式 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终评从入围作品中各选出1个优胜作品,作为“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标志及宣传口号。七奖励办法企业形象标识(logo)入围奖励为:第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含税),第二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含税),第三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含税);每个奖项各一名。
宣传主题口号入围奖励为:第一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含税),第二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含税),第三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含税);每个奖项各一名。
为保证获奖作品的质量,集团公司保留优胜作品空缺的权利。
八关于应征作品的权属特别提醒1.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本次征集活动的优胜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应征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浦江文旅集团公司所有。集团有权对参选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
3、本次活动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九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南街道丽水村神丽峡景区
邮政编码:322200
投稿邮箱:714125600@qq.com
投稿邮箱收信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15157919880
联 系 人:郑先生
浦江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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