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彰显金湾区特色,塑造金湾区形象,进一步扩大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调动金湾区人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金湾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主题LOGO。
一、征集内容
金湾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主题LOGO
二、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6月30日
作品评审时间:2018年7月1日至7月10日
获奖公布时间:2018年7月11日
三、征集要求
(一)总体要求
征集作品应结合金湾区历史文化、人文特点,体现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宗旨、原则和内涵,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等意识。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能够充分调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适应。
(二)作品参数要求
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CMYK模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宽、高尺寸不低于2500像素,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后上传。
(三)作品说明
递交作品需用word文档同时对两部分内容进行说明:
1、是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
2、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背景、意义等)
3、是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电子邮箱
(四)原创要求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同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2、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四、提交方式参赛作品设计图以及设计说明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请参赛人在参赛文件和邮箱发送主题上注明“某某某—金湾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主题LOGO作品”字样,例如:“陈某某—金湾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主题LOGO作品”,来稿一律不退。
电子邮箱: 112393254@qq.com
联系电话:周小姐 0756-7612582/ 15919119576
注:参赛人应确保文件已发送成功。如因参赛者问题导致文件未能发送成功,金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作品评审:局里组织专家在2018年7月1日至7月10日对作品进行评审
注:本次评选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入围奖3名。评选结果在金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湾食药监”公布。
一等奖1名,奖金 10000 元;
入围奖3名,奖金各 2000 元;
七、注意事项1.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金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系获奖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品所有权归金湾区食药监所有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金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
编辑:ZHFDA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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