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献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工作的开展、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经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征集“献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30日。
一、具体要求:突出献县特色和质量强县的理念;言简意赅,原则不超过16个字,同时提交不超过500字的文字创意解释说明;作品具备原创性。
二、投稿方式:纸质来稿打印后邮寄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电子投稿请发送电子邮箱:xxjcg2011@126.com;所有投稿作品请注明“献县质量精神”征集活动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三、评审方式: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出10件作品入围,然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专家学者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3件优秀作品。
四、奖励方式:最终被县政府采用作为“献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的作品,奖励作者人民币3000元;另外两件优秀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公告解释权:本公告由献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联系人:李红旺 电话4598000
献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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