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文明城区创建办公室
关于征集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宣传口号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省级文明城区创建,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奉献”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浓厚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宣传口号,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4月16日至5月16日。
公布时间:6月。
二、征集要求
(一)总体要求
作品要围绕冀州区“提振精气神 再创新辉煌”的发展理念,展现冀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突出冀州坚持“生态立区、文旅活区、工业强区、开放兴区”的工作主线,突出建设品质之城、宜居之城的发展愿景,主题突出、观点鲜明、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
(二)具体要求
1、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如:
重庆涪陵:创全国文明城,做文明涪陵人;
浙江杭州:共建文明杭州,共享品质生活。
2、应征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三、征集方式
1.全部采用电子文本投稿征集。应征者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冀州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内填写好后提交征集作品,发送至冀州区创城办邮箱:jzccb2017@163.com,文件名称格式为:“XXX(姓名)”--宣传口号文稿。
2.一人投报多件作品,或者以团体的名义提交作品,请打包压缩后提交。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五、评选办法
1.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初审。
2.初选出来的作品将通过《冀州时讯》、冀州广播电视台、冀州文明网、“冀州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最终对入选、入围的作品进行奖励,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3.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联系人:贾 佳
咨询电话:8611308
冀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