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平阳县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意作品投稿电子邮箱的公告(二)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6-07 

   由于原邮箱pyccb123@163.com管理不善,致使邮箱内容无法调取。现将平阳县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意作品投稿电子邮箱变更为pycjb123@163.com,并将投稿截止日期推延至6月22日为止,请各位投稿者把“征集活动”的作品和报名表格重新发送至新邮箱参与投稿。

    由此给各位投稿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


征集内容


1.宣传标识(Logo)

2.吉祥物

3.宣传标语

4.金点子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不限单位或个人。



作品要求


1.宣传标识(Logo)

①符合平阳城市定位,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征,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

②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③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

④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

⑤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或作品彩色照片,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作品还应配有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者介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

2.吉祥物

①融合平阳文化特色,能够反映平阳城市内涵,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具有拟人化特征,并深受大众喜爱。

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合动漫周边产品(如雕塑、毛绒挂饰、桌面设计等)的开发。

③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④参赛作者需绘制吉祥物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该吉祥物设计至少三个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

⑤作品应配有作品名称、设计创意理念及内涵。

3.宣传标语

①主题鲜明,既能反映平阳历史、人文底蕴以及优美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活力,又能展现平阳的城市精神,彰显城市魅力。

②具有创新性,生动传神,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③语言精练,文字简洁、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每条标语字数控制在14字以内。

④口号内容应是作者本人(团体)原创,抄袭和雷同口号无效,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金点子

①符合创建主题。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平阳工作实际,对补齐创建短板、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实际效果。

②有针对性。内容需贴近实际、符合群众需求,对当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和对策。

③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报送的“金点子”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决策参考价值,方案详实、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④字数500字以内,文字通顺,语言简洁,条理清晰。



评选环节


采用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流程为专家预审、网络投票、专家复审、揭晓公布。

评选出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各1个入选作品、5个入围作品。标语和金点子入选作品、入围作品数量不限,具体由主办方确定。最终评选结果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布。




评选及奖励


宣传标识入选作品1个,奖金5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吉祥物入选作品1个,奖金8000元;入围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宣传标语入选作品若干个,奖金各300元;入围奖若干个,奖金各50元。

金点子入选作品若干个,奖金500元;入围奖若干名,奖金各50元。



投稿方式


在平阳新闻网——平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识(Logo)、吉祥物、宣传口号和金点子征集活动专题页面下载“征集活动”相关表格,将作品和表格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参与投稿。

截稿日期:2018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13958910110 联系人:项显盛

邮箱:pycjb123@163.com

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平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开征集”字样。



相关说明


1.凡向本次活动投稿的作品,其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活动有关规定,向获奖应征方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同时所有获奖应征方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获奖的应征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无偿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发布、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并有使用于商业用途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

2.若应征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者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或相似,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来稿一律不退,投稿者(机构、团队)自行留底。

4.各项入选作品奖可空缺,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已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文明美丽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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