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征集】新街口街道关于举办2018年“白塔新辉” 普法微视频征集评展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6-20 

为深入贯彻实施地区“七五”普法规划,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经街道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举办新街口街道2018年“白塔新辉”普法微视频征集评展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是新街口街道“白塔新辉”品牌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旨在用视频呈现的方式宣传法治内容,并利用互联网媒介传播特点开展法治教育。

新街口街道2018年“白塔新辉”普法微视频征集展评活动的主题为:

街巷中的法治故事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新街口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新街口街道司法所、宣传部、社会办

承办单位:社源(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2018年6月15日—8月31日

评审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20日

展播阶段:2018年9月21日—10月31日

展播阶段将举办颁奖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奖作品将在主办方指定的新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展播。

四、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及形式

1、朗读类微视频:朗读与法律有关的书籍和文章。

2、讲述类微视频:讲述自己学习法律知识的体会,或者亲身经历的法治故事、案例等。

3、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反映特定职业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的作品。

4、原创剧本类微视频: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创作拍摄的普法微视频。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作品中必须包含法治内容,必须具有新街口街道人文地域元素(例如地标性建筑、本辖区的人物、事件等)。

2、微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少于30秒且不超过6分钟,鼓励投送时长在3分钟以内的作品。同一作者的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3件。视频需以mp4/avi/mov格式拍摄,视频画质要求最低为720X576(标清作品)

3、参赛作品使用普通话配音,文字使用简体字。微视频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若是某系统内的参赛作品投稿,作品片头不要署系统比赛名称。

五、报送方式及要求

(一)报送方式

在作品征集阶段,作者报送社区

(二)报送要求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3、在参赛作品到达活动指定的微信、邮箱或现场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人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

4、投稿时,请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参赛的写单位名称)、手机号码等参赛信息。对于联系方式等事项填写不明,致使承办方无法联系到获奖作者的,不影响评奖,也不影响主办方对于获奖作品的使用。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活动主办方评选、颁奖等过程。

六、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

奖品价值(元)

获奖名额

一等奖

1000

5

二等奖

500

10

三等奖

100

30

优秀奖

活动纪念品

若干

组织奖

活动纪念品

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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