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这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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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长清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拉开帷幕。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长清区委区政府正组织各有关部门紧锣密鼓推进相关工作。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才能打赢,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

  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供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为什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事关伟大工程建设、事关伟大事业推进、事关伟大梦想实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习总书记专门做出重要指示,亲自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动员令。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分别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回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经过3年不懈努力,使全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 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近、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的法定条件,主要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妇女卖淫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组织。

  (三)涉恶类犯罪团伙是指3人以上共同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犯罪的犯罪团伙。

  (四)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犯罪是指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有什么奖励?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六)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应当重复奖励。

怎样举报黑恶势力犯罪?

举报电话:110

0531-85086500

网络举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新浪微博私信或关注长清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微发布”版块中的“扫黑除恶”栏目中留言

邮寄地址: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刑警大队综合科

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来源:长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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