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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才的你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4483”发展思路和“生态立县,旅游富县”的发展战略,为加快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县的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把县城吉田镇创建成为国家3A旅游景区。
目前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县城作为景区要有一个符合实际、美丽贴切的名称,如江西婺源的“梦里老家”,广西巴马的“长寿之乡”等等。
氧吧之城--连山
连山是全国唯一壮瑶聚居的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文化底蕴深厚,森林覆盖率全省第一,无工业污染,县城吉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空气清新,有氧吧之城的美誉,是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之一。
为顺利推进县城创3A景区工作,
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县城景区名称,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称要求
1.能展现吉田镇特有的魅力,让旅游者认识、了解、感知并记住吉田镇。
2.能避开与其它地区相同的特质,创意新颖,充分反映吉田镇旅游本质优势,与连山清秀小巧的城市形象相符,符合旅游者旅游的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
3.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号召力、吸引力和启发性,易懂、易记,朗朗上口,便于传播,便于翻译成英文。
二、奖金设置
入围名称共设10个。其中采用奖1个,奖励人民币2000元;入围奖9个,每个奖励人民币300元。
三、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
(1)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投稿,电子邮箱:LSLY8739287@163.COM;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行政办公大楼215室,邮编513200。
(2)稿件标题统一标注为:“县城景区征名稿件”。
(3)稿件内需注明以下内容: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创意说明。
2.投稿时间
自本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截止以稿件接收时间为准。
3.版权须知
(1)参加活动的作品应属于作者自主原创,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凡使用已发表的作品或使用他人作品参赛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2)采用奖和入围奖作品的使用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归连山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局所有,今后在使用获奖作品时,不再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3)作品获奖即视为作者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类似活动投稿、发表该作品,主办方可以在不同的场合使用获奖作品。
(4)如作品涉及侵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概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
四、注意事项
1.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参赛作品,但同一作品不可重复投稿。
2.如不同作者出现完全相同的作品,以发送邮件或邮寄邮戳时间最早的为准。
3.奖金以人民币形式发放,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4.评选结果通过连山旅游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电话通知作者,没有采用的作品不另行通知、不退稿。
5.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次活动全部内容。
6.本次活动主办方为连山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局,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电话:0763-8739287,联系人:周洁贞
各位亲们
脑洞大开的时候到了
想想县城景区的名字是自己取的
是不是感觉倍儿有面子呢?
快快来参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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