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日前,市档案局发布关于征集抗日战争时期档案资料公告。
公告指出:为更好地留存永济城市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永济“抗战时期”(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期间)的珍贵历史档案资料。
公告的征集内容
1、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各种载体的珍贵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如作战计划、会议记录、将士名录、革命烈士的简要生平、标语、布告、日记、家书、慰问信等;声像档案,如照片、录音录像;实物,如勋章、奖章、证书、旗帜、领徽等;抗日战争人物传记、报纸、亲历者口述、出版物等档案资料。
2、记录和反映有关抗日战争时期国共抗战实录档案资料。
3、记录和反映日本侵华罪证的档案资料。
4、各历史时期永济纪念抗日战争胜利的档案资料。
5、其它有历史价值的档案、资料、照片、实物及线索等。
征集方式
主要有捐赠、购买、复制、寄存,适时采取实地征集、外出征集、上门征集等方法。
1、捐赠:欢迎和期盼社会各界人士将持有的档案资料捐赠给永济市档案馆,市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视其价值予以适当奖励;
2、购买:经专家鉴定,对国家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档案资料、实物,可以协商购买;
3、复制:对本人不愿捐赠的珍贵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可以复制收藏;
4、寄存: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档案资料、实物,持有人既不愿捐赠又不愿转让的,市档案馆可以代为保管。
征集时间
2018年7-12月为突击征集阶段,2018年12月之后为长期征集阶段,随时发现,随时征集。
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谈的方式直接与市档案局管理股联系,捐赠或寄存相关档案资料。
永济市档案馆地址:永济市富强西街北
联系人:邵霞
电话:889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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