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治米脂”法治文化作品 征集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0-12 

镇党委、政府,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米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米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巩固我县获得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作协联合举办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米脂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米脂县司法局

二、承办单位

米脂县作家协会

三、活动主题

颂扬法治文化 建设法治米脂

四、作品体裁

本次活动主要征集法治对联、法治宣传标语、法治短信作品。

五、征集作品内容

围绕颂扬法治文化 建设法治米脂这一主题,突出表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展示我县法治建设的显著成就,宣传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

六、征文要求

(一)来稿要求原创作品,严禁抄袭。通过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深入人心的作品,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作品要力求主题鲜明、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达严谨清晰,感染力强,效果突出。

(三)参赛作品投稿电子邮箱:1005762544@qq.com 作品请以附件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名”上请注明“颂扬法治文化 建设法治米脂法治文化征文字样),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纸质参赛作品在首页注明颂扬法治文化 建设法治米脂法治文化征文字样以及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四)报送的作品一律不退,主办单位拥有使用及解释权。

七、参加对象

全社会的广大干部群众。

八、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从20181010日起至20181210日截止。

(二)评审时间:20181211日--12月20日

(三)颁奖时间:20181231日。

九、评选及奖励

(一)征文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纪念品。评选结果将在米脂县政府网站、《米》杂志等媒体公布。

(二)征稿结束后,所有获奖作品均编入获奖作品集,凡投稿作者均视为承认本活动规则,主办方拥有参评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将参评作品进行宣传、展览、发表、出版等。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米脂县司法局二楼宣传股

联系人: 常娥 常腾

联系电话:0912--6330002

中共米脂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米脂县司法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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