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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成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政行为。
自然资源部通报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
通报称,总体来看,2014~2016年度,参评城市国土开发强度从6.85%上升至7.02%,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从4665人/平方公里下降到4613人/平方公里,地均GDP由201.1万元/公顷提高到 222.2万元/公顷,地均固定资源投资由125万元/公顷增长至152.3万元/公顷,单位GDP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从11.1公顷/亿元下降到9.07公顷/亿元,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由1.2公顷/亿元减少到0.8公顷/亿元,集约用地水平逐年提高。
与此同时,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初步扭转。评价采用城镇人口与城镇工矿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即城镇人口增长率与城镇工矿用地增长率的比值)来衡量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差异。评价发现,2015年度弹性系数为1.2,系2010年以来人口城镇化首次快于土地城镇化,2016年度这一趋势继续延续,弹性系数进一步提升到1.3。这一数据表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得到初步扭转,但不同区域仍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度与2015年相比,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呈现上升趋势,中部地区略降。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土地利用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省粮食安全。
——节约集约用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促进城乡用地统筹,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效益。
——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坚持 “五个统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区域协调,走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加强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深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经济、技术和社会监督等全方位管理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合理保护与利用。
——摘自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节约集约用地”宣传语征集活动已经结束,目前,工作人员正在整理所有选手的参赛作品,并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评选。近期,将公布最后的评选结果,请大家耐心等待。
文章来源: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主办单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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