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庄镇形象宣传口号征集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1-23 

为进一步树立上庄形象,挖掘上庄文化内涵,打造生态上庄特色品牌,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上庄镇现在镇域全范围公开征集上庄形象宣传口号。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件、稿件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集内容

上庄形象宣传口号。

三、征集对象

面向上庄镇全范围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加。

四、征集口号要求

1、主题突出:充分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上庄历史人文底蕴,充分反映上庄的生态环境、文化底蕴、特征优势,符合大众认同的精神价值和共同追求。

2、文字凝练:要求不超过15个字,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差异性,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释义准确:同时须分别附上文字创意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五、评选方式

成立上庄镇形象宣传口号评审领导小组,将对初选入围的10件作品的原创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公示,之后组织网络投票(投票结果按百分制折算,占总分30%),评审领导小组将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组织专业评审百分制打分(占总分70%),最终等次依据总分排名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 1名,价值1000元奖品。

2.二等奖3名,价值500元奖品。

3.三等奖 6名,价值300元奖品。

4.参与奖 200名,价值50元奖品。

七、投稿须知

1.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电子邮箱:szxcb@163.com。来稿请在主题上注明“上庄镇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字样。

2.所有投稿必须附上姓名、性别、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真实信息;

3.每人最多可投2条,多投无效。

八、特别申明

1、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

4、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电子邮件、稿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电子邮件、稿件不退还。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庄镇党委宣传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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