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评选】《广富林之歌》征集评选活动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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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广富林作为地域品牌的知名度,讴歌广富林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辖区群众爱岗敬业、建设美好家乡的热情,广泛动员和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关注、支持和参与广富林社区发展,广富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广富林之歌》。

一、 征集时间

1、《广富林之歌》歌词征集时间:2018年4月5日—2018年5月4日;

2、广富林主题歌曲征集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6月15日。


二、征集对象

所有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方式

(一)《松江报》;

(二)广富林街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


四、作品要求

作品题材、风格不限,但要旋律优美,感染力强,悦耳达情,易于传唱,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既有韵味绵长的历史人文特色,更应有发展创新的时代特色,原创作词并谱曲。


五、投稿方式

(一)广富林之歌歌词:应征人员将自己作品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主办方提供的邮箱,或是将纸质作品送到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304室;

(二)广富林主题歌曲:应征人员将自己作品录制成可播放的数字音频文件,通过存储介质送到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304室,或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主办方提供的邮箱;

(三)所有稿件应包含参赛选手的完整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注明“广富林主题歌曲征集作品”。电子邮件:18918359989@163.com; 联系人:陈筱玮;电话:37686030。


六、评比规则

(一)第一阶段(广富林之歌歌词征集):征集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广富林街道办事处及专业导师组成评委团对参赛作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作品4个,经创作者调整修改后评选出录用作品一个。录用作品将于5月16日公布在《松江报》、广富林街道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上。

(二)第二阶段(广富林主题歌曲征集):根据录用歌词征集歌曲,征集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由广富林街道办事处及专业导师组成评委团对参赛作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作品4个,经创作者调整修改后评选出录用作品1个。


七、稿酬设置

歌词征集:入围作品稿酬2000元;录用作品稿酬4000元。

歌曲征集:入围作品稿酬8000元;录用作品稿酬40000元。


八、征集声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宗教歧视,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内容,一经发现侵权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二)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广富林街道办事处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广富林街道办事处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发布、加工、谱曲、改编、传播等权利,有权以任何方式对获奖作品进行使用及保护。

(三)获奖作品将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通过转账方式拨付稿酬,在后期推广使用中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四)广富林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此活动相关解释工作。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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