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教师之歌”歌词征集评选方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12 

为塑造天心教师形象,树立天心教师榜样,让全社会来关注天心教师,让天心教师“敬业、仁爱、博学、创新”的美好形象深入人心,从而促推全区师德师风建设,特面向全区二级机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学生、家长征集代表天心教师之歌的歌词作品,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30日

二、参与对象

沙湖桥小学全体师生、家长

三、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紧扣主题,情感饱满丰富,既要蕴含天心教师形象4个关键词,又要展现新时代天心教师精神风貌。

2、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艺术表现力,词句优美,易于传唱。

3、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供的作品系原创,不得抄袭,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参加征稿的作品稿件概不退还,对所有征集作品,区教育局有权进行增删取舍和再创作。

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入围、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天心区教育局所有,天心区教育局行使该作品的著作权无需再向作者另附稿酬,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5、凡投稿人均视为自愿认可本声明内容。

四、活动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6日——4月1日)

学校充分利用教职工会议、校园广播站、校园微信平台和家校通等平台,向全体师生、家长宣传活动意图和作品要求、投稿方式等,组织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加。4月16日之前,35岁以下教师必须完成一件,每个班至少上交学生或家长作品两件。教师作品以“姓名+作品名”、学生或家长作品请以“姓名+班级+作品名”格式发送到徐洪波主任邮箱(2411398887@qq.com)。

(二)作品初评阶段(4月17日)

学校向师生、家长征集歌词并组织评审组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校级名次,并将认为最好的1—2件歌词作品送选参加区赛。

(三)作品复评阶段

1、各单位将参加区赛作品的歌词纸质稿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子稿发送到邮箱:466965727@qq.com。

2、教育局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单位上交的作品进行复评,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

(四)作品展示、投票阶段

天心区教育局通过天心教育微信平台展示优秀代表作品,并广泛发动各界人士投票,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五、学校评委团

组长:宋梦珩

副组长:谢秋常、徐洪波

组员:肖宗文、黄子航、周志英、洪建珍、刘艳姿、艾江南

长沙市天心区沙湖桥小学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天心教师之歌》歌词征集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诠释


作 者

(如为家长作品,请在作者一栏
写上家长姓名、学生姓名)

年 龄


所在学校


指导者


组 别

请在相应组别画“√”
教师组( ) 学生组( ) 家长组( )

推荐:宋梦珩

编辑:xzw

上一篇:会珍堂主题歌曲征集通知
下一篇:杏南二小征集校歌歌词

关注我们

征集网官方微信

征集网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