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歌词征集活动
校歌是学校精神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教育理念、文化传统的重要标识,是凝聚人心、激励师生、振奋精神的一面旗帜,更是引领学校发展方向的精神宣言。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学校的文化底蕴,凝心聚力,增强师生的归属感和自信心,经研究决定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扬州市职业大学校歌歌词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同志)、广大校友及关心和支持扬州市职业大学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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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细则
🔹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体现学校办学传统、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发展愿景,弘扬“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彰显师生顽强拼搏、昂扬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
🔸2. 歌词语言简洁凝练,优美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篇幅适中。
🔹评选办法
🔸 学校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所有征集稿件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10件。在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员工对入围作品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一、二、三等奖建议方案,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奖项设置
学校对入围作品将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其中: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
入围奖4名,各奖励500元。
🔹征集方式及时间
🔸投稿形式:投稿作品统一发送至扬州市职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邮箱:xccsjx@163.com,并注明“校歌歌词征集+姓名”。
🔸联系电话:0514-87697071
🔸联系人:崔金辉
🔸征集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15日结束。
🔹说明事项
🔸1. 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凡涉及侵权行为后果自负。
🔸2. 所提交作品需附上创作说明,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说明字数不超过400字,并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
🔸3. 入围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扬州市职业大学所有。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 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策划:党委宣传部
文字:钱宇伟、崔金辉
编辑:卢静云
审核:任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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