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通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 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21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主题的实践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大意义和内涵实质的深刻理解,经县委研究同意,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桑植县委


二、承办单位

桑植县纪委

桑植县监委

桑植县委宣传部


三、协办单位

桑植县文联

桑植县作协


四、参赛对象

全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五、征文要求

(一)作品为原创,内容要反映桑植县经济社会变化,紧扣主题,感情真挚,内容真实,事实生动,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作品可以结合个人工作生活经历,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可以反映十八大以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也可以反映桑植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就,全县党风政风民风变化、城乡变迁、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


(三)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填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呈报表》(见附件),与作品同时报送。


(四)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在2000字以内。


(五)各乡镇、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投稿2篇以上(其中:教育系统投稿10篇以上),投稿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六、评比表彰

分为四个阶段:


(一)作品提交。2018年5月31日前将作品以纸质档和电子档的形式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行政中心410室)。电子档发至QQ邮箱:162808058@qq.com/569466406@qq.com。联系电话:6234797,13337246860(王辉)。


(二)作品评审。2018年6月30日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作协组成专家评审团队进行评审。


(三)表彰奖励。2018年7月1日,按照评审名次对获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优秀作品展示。获奖作品在市县相关报刊媒体予以刊发。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

以上奖励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活动规则与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征文活动,强化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二)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将享有使用权,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三)参赛者应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商标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保证产生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附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呈报表

中共桑植县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附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呈报表


美工:韦 芹

初审:张峻铭

终审:余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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