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会歌》征集启示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5-12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远海运“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奉献中远海运爱心、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慈善宗旨,营造“人人知善、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良好氛围,提升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特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广泛征集 《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会歌》。


有关事项如下

征集对象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海内外全体员工及广大社会爱心人士。


作品要求

  1. 征集歌曲完整作品或歌词。每首完整作品限时2-3分钟。

  2. 歌词主题鲜明、立意高雅、语言凝练、朗朗上口,能够完美体现中远海运“乘爱启航、善扬四海”的家国情怀,展现较强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中英文均可。

  3. 曲调优美动人、旋律清新、易于传唱,曲风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演出形式易于拓展为独唱、对唱、合唱、器乐及舞蹈等。


参与方式

  1. 请集团系统内各单位充分发掘内部文艺人才资源,对积极参加创作员工的创作和制作给予鼓励、指导和支持。

  2. 报送内容:

报送CD光盘或邮件:包含《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会歌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含全体创作人员信息)、完整作品录音小样(MP3格式或WAV格式,无干扰声源)和完整作品曲谱WORD版(总谱五线谱和歌谱简谱2种形式,规范制作,无干扰内容)或歌词WORD版(无干扰内容)。

报送纸质版:包含《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会歌征集报名表》和完整作品曲谱或歌词(内容要求同“三、2.(1)”)。

请应征者自留底稿,报送的CD光盘、纸质歌谱等介质恕不退还。


征集时间

2018年5月中旬至6月底。


评选规则及评选办法

  1. 基金会聘请集团内外有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初评出入围作品5首;评审委员会与入围作品作者沟通、完善作品、酌情重新制作小样;通过基金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集团相关媒体上组织公开投票;基金会根据选票情况,结合评审委员会、集团和基金会实际需求和意见,最终确定《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会歌》并酌情组织排演等后续事项。

  2. 本次歌曲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评选结果将在基金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集团相关媒体上公布。

  3. 基金会将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法律声明

  1. 所有应征作品应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刊发,应征者必须保证其著作权的完整性、合法性,作品及内容不得侵犯国家法律、法规及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引起的相关纠纷和一切后果全部由应征者负责。

  2. 基金会有权使用所投稿内容,不付稿酬。

  3. 应征作品一经入围,词曲作者应根据主办单位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供源文件。

  4. 《会歌》一经确定,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所有,词曲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凡应征者一旦投稿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示所有条款。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邮箱:3038582380@qq.com

联系电话:8008103211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100031

附:投稿者需提前联系索取《<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会歌>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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