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时光
一、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和参加者凡自愿遵守本征集办法的个人或者团体,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凡递交参选作品和素材的每一位词、曲创作者、表演者及其它参与创作人员,均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根据要求:
(a)所有作为个人的参加者应能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身份证明文件;
(b)所有的参加者必须保证作品是原创,禁止出现抄袭行为,组委会有权核实上述文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二、参选作品的有关要求
1.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歌词、歌曲必须是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音乐作品。作品形式不限。歌曲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应征歌词要求符合我们的时光这一主旋律,健康向上,易于传唱,以丰富、生动而富有感染力的音乐表达,尽情抒发对生活,学习的热爱。
作品语言不限藏汉,鼓励参赛者积极提交藏语原创作品。
2.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内容;
(2)参选作品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内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三、参选作品的提交方式
歌曲作品征集活动的参加者应同时将提交以下文件:
(1)参选作品的录音母带一份(CD-R形式,MP3或WAVE音频文件格式)
(2)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歌词作品(A4纸规格打印,手写歌词稿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咨询电话:18108913482
网络提交电子邮箱地址:1171058856@qq.com
四、歌曲展演
最终评选入围的歌曲,将在艺术学院“我们的时光”民谣音乐会上进行展示表演。
五、争议及未尽事宜
对本办法及本次活动的评选方法产生的任何疑义,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征歌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艺术团委
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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