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征集开始啦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7-04 

  

看到如此美景,

您是否想用一首歌来赞美。

那么这个重磅消息您一定不能错过!

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征集大赛开始啦!

参加大赛,

写出您对新郑的热爱!

还有万元奖金等您来拿!


为进一步提升新郑旅游知名度,树立新郑城市旅游新形象,全面唱响“黄帝故里·郑韩故城·红枣故乡”旅游品牌,为全面建设黄帝历史文化名城、现代临空产业新城、郑州南部生态绿城加油鼓劲,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组织创作新郑市旅游形象歌曲,现公开有奖征集歌词



歌词创作要求

(一)能着力刻画和表现新郑市秀美如画的自然风光,充分体现新郑的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时尚文化,具有强烈的时代感、震撼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宣传效果。

(二)主题突出,立意深刻,充分展现新郑的文化内涵和新时代特色。

(三)文字简练,概括性强,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原则上不超过20行为宜。

(四)参评人须签署著作权承诺书,保证参评歌词作品是新创、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作者须承诺对作品享有完全版权,提交作品参评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一经发现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违法情形的,相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因参评作品侵权导致第三人主张权利、追究法律责任的,均由提交该作品的参评人自负责任,与本征集评选活动和主办单位无关。

作品奖励办法

  (一)20篇入围歌词每篇奖励200元。

  (二)5首获奖歌词每篇奖励2000元。

  (三)1首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奖励10000元。

  (四)每篇作品只享受一次奖励,以最高的标准为实际奖励

  

征集时间

2018年7月4日开始,9月28日截止(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作品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关心、关注、支持新郑旅市游形象歌词创作的个人和机构。


作品评选办法

(一)邀请相关音乐专家、词作家组成初评组,从应征歌词中初选出20首歌词作为入围作品。

(二)邀请相关著名音乐专家、词作家组成终评组,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5首作品,并确定1首为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

(三)为确保公平公正,评选活动实行全封闭模式,评选过程严格保密,所有提交的应征作品只编号、不署名。

(四)凡提交了歌词应征作品的作者均不得参与和影响评选工作。

作品著作权属

(一)所有歌词作品均享有署名权。

(二)所有歌词允许修改、允许谱曲、允许传唱。

(三)确定的歌词一经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权威发布,即依法享有著作权。

作品征集方式

所有应征歌词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微信或者QQ号码。

应征作品和本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请联系主办方)可以当面交付或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旅游促进科(河南省新郑市文化南路1号)

邮编:451100

电话:0371-69902221

联系人:谢智建

应征作品还可发送电子邮件。所有作品资料需发送至电子邮件3261318072@qq.com,邮件名请注明“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征集”。


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征集最新动态,敬请关注订阅号“悦读新郑”!



歌词创作分几步?

第一步 拿出笔

第二步 拿出纸

第三步 笔下生花

(假装)就这么简单!

如果您热爱写词,热爱新郑,

那么 就请火速参赛吧!


上一篇:征文启事|2018“全国高水平舞蹈普及教育与舞蹈美育发展论坛”征文评选即日启动
下一篇:征文 | 第十三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征稿启事

关注我们

征集网官方微信

征集网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