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太阳中心小学校徽、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8-02 

  太阳中心小学

校训:弘毅 弘智 弘行

校风:至礼 至学 至进

学风:

教风:求严 求实 求精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校歌艺术地体现了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是学校精神宣言。为凝聚精神,提升校园文化内涵,现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等开展校徽、校歌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投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二、投稿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以及关心我校发展的社会友人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三、投稿要求

(一)校徽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能充分体现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

2.设计新颖独特:品位高雅,图案简洁凝炼、美观大方,易于识别,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较强。

3.具有标志性:适宜作为学校对外宣传及校园和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4.成稿效果图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并提交方案示意图和效果图,注明尺码、颜色及设计思想说明(300字左右)。

(二)校歌创作要求

1.主题应以歌颂学校、热爱学校、祝福学校为主题;内容要力求体现学校的光荣历史,反映太阳中心小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进取精神和广大师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歌词应篇幅适宜、简洁凝练、朴实自然、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朗朗上口,易于传唱,适合以合唱形式表现。

四、投稿方式

1.校歌歌词作品统一用A4纸格式。

2.投稿需附作者真实姓名、电话、单位、邮编等详细联系方式。

3.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投稿方式:电子稿件请发送至邮箱tyxx0794@163.com,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校歌或校徽征集”。

5.工作联系人及电话:13361663567 刘老师

五、奖项设置

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和师生群众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匿名评选。优胜和入围作品作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品与奖励。

六、知识产权

1.所有作品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保证作品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本校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学校登记的第一时间为准。

太阳中心小学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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